省公安厅介入郑州警方已受理

4月7日,本报在06版以《在工地与醉酒者发生争执导致手指骨折,历时三四天维权无果——究竟该去哪个公安机关立案?》为题,报道了3月30日,新乡市封丘县农民工郑昌(化名)工地上与醉酒者发生争执大拇指骨折,四处奔波却无公安机关立案一事。报道发出后引起强烈反响,省公安厅已介入此案。昨日,郑昌致电本报表示感谢,同时相信公安机关会给自己一个说法。

当事人遭遇备受同情

4月7日,针对郑昌报警一波三折的经历,本报进行了重点报道。当日,本报官方微博@河南法制报微博,以及微信、客户端同步转发后,一时成为热门话题,不少读者和网友纷纷给本报打电话,或在网上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认为在省会城市发生这样一件事,确实太伤外来务工人员的心。

一名家在郑州市的刘姓读者打来电话称,平时感觉身边的警察都挺好的,大事小事到派出所反映一下,都有人来管,特别是社区民警,三天两头在社区里能碰到,挺客气的。如果不是这样一件事情,自己对公安机关印象挺好,这样的事情,真的不该出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民警联系本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近年来,随着郑州经济跨越式发展,各种案件也进入高发期,基层民警普遍压力比较大,不排除个别民警为了“甩包袱”故意有案不立。

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郝浩律师认为,根据目前郑昌的伤情,构成轻伤的可能性很大,公安机关应当进行立案调查。同时,郑昌也可以走刑事自诉的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但后者要求较高,对郑昌来说更为困难。

省公安厅及时介入此案

几天时间过去了,郑昌称刚从省中医院出来,医生还是建议他尽快手术治疗。“我们两口子都干不成活了,能上哪弄钱做手术去呀?”他的声音里透着疲惫,更多的是无奈。郑昌的女儿告诉记者:“做手术估计要两三万,我们家里也拿不出这么多钱,这么长时间我爸的大拇指就用石膏固定着,不知道还能不能好?”郑昌的妻子带着哭腔说:“都说有事找警察,咋就没有警察管俺这事儿呢?”

为给读者一个交代,4月11日,记者陪郑昌到省公安厅信访处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一名接待人员表示,原则上省公安厅信访处对新发案件是不受理的,但郑昌反映的情况较为特殊,他们才决定受理,督办此事。但案子具体的进展情况,这名工作人员建议郑昌到郑州市公安局或者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派出所询问详情。

这件事到底该谁管?随后记者又与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取得了联系,一名工作人员称,本报关于郑昌的报道他们已经看到,并与郑州警方取得了联系,让郑州警方先受理此案。

希望有个圆满结果

4月11日12时许,郑昌致电本报记者,语气中略带兴奋:“总算有警察肯接材料了,心里终于好受点儿了,感谢河南法制报的帮助,希望有个圆满的结果。”在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的协调下,郑昌于4月11日上午到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派出所报案。据郑昌反映,接待他的民警不但帮他整理材料,而且还要求涉事工地上的项目部经理和招募他来工地干活儿的包工头到派出所说明情况。

“这起案件涉及管辖权问题,材料齐全了,我们会移交到郑州市公安局,案子总得有人管,总会有人管的。”接待郑昌的民警说,至于下一步怎么处理,民警让他等电话。

“受伤后我一直在想,这事警察咋能不管呢?何况还是在省会郑州。看到有民警接材料了,我感觉这事终于有盼头了,心里也好受多了。”郑昌说,“这两天想回老家,先找点土偏方养养指头,庄稼人一旦手坏了,啥都甭想了。”对下一步案件究竟怎么走,虽然郑昌心里有点迷茫,但他相信,有省公安厅的关注,广大读者和全国网友的支持,这件事情应该会有个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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