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屋继承,要交哪些税?
答:
1. 法定继承人,不需要交任何税
2. 非法定继承人,需要交契税
具体来说:
1. 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
2. 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3. 免征:增值税、契税(法定继承)、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1. 契税(非法定继承)(征收)
《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2. 个人所得税(不征)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一、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 土地增值税(不征)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4. 印花税(不征)
《印花税法(2022)》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2022)》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5. 增值税(免征)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6. 契税(法定继承)(免征)
《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7. 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8.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三条第一款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二、 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调整征收标准的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作者简介
张晓峰 执业律师 | 注册税务师 | 数据合规师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上海市数商协会认证数据合规师。
致力于经济纠纷代理与经济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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