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和李女士结婚5年,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两人为名下的一套房产争执不休。
王先生说:‘首付是我爸妈出的,房子当然归我!’
李女士反驳:‘房贷一直是我在还,凭什么没我的份?’
到底谁有理?民法典这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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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个人名下
– 结论:房产归属购买方,不参与分割。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 案例:
> 小明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妻子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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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房贷
– 结论:房产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对方还贷部分及增值收益。
– 计算公式:
> 补偿款 =(共同还贷额 ÷ 总房款)× 离婚时房产价值 × 50%
– 提醒:保留还贷流水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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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后购房,无论登记谁的名字
-结论: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 例外:若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有证据,仍属个人。
– 法律条款:《民法典》第10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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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父母出资购房,归属如何定?
– 情况1:婚前父母全款,登记子女名下 → 个人财产
– 情况 2:婚后父母部分出资,无明确约定 → 默认赠与夫妻双方
– 关键:书面约定>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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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村宅基地房离婚能分吗?
– 结论:宅基地不能分割,但可协商地上房屋补偿。
– 风险提示:非本村集体成员(如城镇户口配偶)无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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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你或身边人是否遇到过类似问题?欢迎留言讨论!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保留证据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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