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几个月之时,家住成都锦江区的鲁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向大拇指彭探长诉说道,她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在外面偷偷地搞婚外情已快有好几年了。去年儿子结婚,既不出钱也不参加婚礼,财产大概将近130万元都被转移了!于是她想查清丈夫的财产和外遇情况,以便离婚时财产分割更有保障。这案子所涉及调查、代理起诉等,加起来费用不菲。鲁女士迟疑许久,说回去再考虑一下。

大拇指彭探长指出,怀疑老公有婚外情,最后被查实的大约占93%,其中以离婚告终的又占93%。大家别轻视这7%,夫妻关系重大,谁都不要随意乱猜测,而婚姻调查所取得的证据,在离婚诉讼阶段有许多用处:
1、主动权。现行《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同居,将作为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这就意味着,如果你掌握了丈夫或妻子的婚外情情况,就掌握了离婚的主动权。
2、分割财产的多寡。分到的财产主要由两方面决定,一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二是谁在婚姻中有过错。财产调查可以挖掘可分的共同财产数,外遇调查则确定了过错方。婚姻法规定,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因此,有婚外情者少得财产。
3、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配偶重婚或同居,无过错方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过错方要给予物质补偿。
那么怎么样去判断对方是否有婚外情呢?大拇指彭探长认为,当出现以下这些情况时,您的“另一半”可能有婚外情:
1、平时态度冷漠突然变得热情,送礼物或有其他异常示爱表示的。一般来说,这是出于内疚感。
2、以工作为由,很晚回家或夜不归宿,作息不正常的。
3、晚上常有莫名电话打进,自己一接就挂,或配偶接电话后以种种理由,匆忙离开的。
4、双方身体无异常时,夫妻性生活比较冷淡,乃至分床睡的。了解以上后,同时还需要注意有几点不该做的,以下举动应注意避免:
1、先提取财产,比如把共同或个人的少部分债券、车子等换成现金转移。这很容易被察觉。
2、自己先跟踪,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由于大部分当事人不知道什么能作为法律上的关键证据,往往劳而无功,又打草惊蛇,增加后来调查的难度。
3、还没决定离婚的,建议不要去调查。
偷拍偷录可当证据了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说,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没有采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偷拍、偷录取得的证据,也可以在法庭上充当有效证据。同时施行的民事诉讼举证新规定中写明,“合法偷拍偷录可做证据”。以往,在当事人不知情时用录音笔、摄像机偷录、偷拍,是无效证据,现在只要不违法,都被认为有效。比如,你借钱给别人,没留下凭证,对方在公开场合不认账,但私下谈话时承认欠债,被你偷录了,法院也会认定他欠你的钱。
最后,鲁女士经过几天的慎重考虑,决定委托大拇指彭探长进行取证,经过长达一个星期的调查,证实男人有婚外情!面对铁实般证据,她的丈夫不得不承认,而鲁女士通过这些合法证据成功打赢了这场官司,拿到了属于本应得的财产,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