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长太村出现老虎,有村民被咬受伤,引发广泛关注。
网友发布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日6时许,一村民向门外走去,突然冲出一只老虎扑向铁栅门,将门撞开,村民立马跑回家中,随后老虎离开。视频中可听见老虎的吼叫声。当天,勃利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派出所民警都去村里抓老虎了,有村民被咬伤,建议不要出门。当地林草局也已经赶到现场。
18日下午,黑龙江勃利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安全提示称:经核实,长太村一名村民左手部被老虎咬伤,目前正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伤者情绪稳定,生命体征平稳。县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工作人员已到达现场,对老虎行踪进行追踪。



律师说法:
老虎是国家保护动物吗?
在我国,老虎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意味着无论是野生还是人工圈养的老虎,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
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谁来担责?
在我国,如果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责任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而造成的损失,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个人因保护野生动物而受到伤害,可以向具有过错的管理方要求赔偿。
如果是在没有责任主体或有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受害人也可以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偿。
如果人民群众在维护人身安全时造成野生动物损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当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时,公民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这种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补偿问题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
但如果防卫措施明显过当,或表面防卫实际对野生动物进行故意伤害的,则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提醒
如果遇到野生动物,请不要围观,更不要自行围捕,及时撤离并通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介入处理。
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北京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
来源: 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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