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家就可网上阅卷

“过去,律师阅卷审批后,还要凑档案室人员或案件承办人的时间,因为卷宗在档案室或承办人手中,有时要跑好几趟。现在好了,审批后律师可自主网上阅卷,体现了司法的公开、便利,必将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昨日,河南申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宁永强登录襄城县法院的“网上电子阅卷平台”网上阅卷后,高兴地说。据悉,通过“网上电子阅卷平台”,律师在家就可网上阅卷的做法属全省首创。

信息化是推动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提升诉讼服务效能的重要保障。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今年5月,襄城县法院主动与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建立“网上电子阅卷平台”。该平台集预约申请、受理、回复、查询等功能于一身,当事人、近亲属及委托律师只需登录襄城县法院官方网站建立的“网上电子阅卷平台”,通过录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注册账户后,将需要查阅案号、查阅目的、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书、身份证、律师执业证)等电子版上传,审核后一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回复短信是否符合查阅。不能查阅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可以查阅的,会将查询的案件推送到平台。另外,注册认证成功后,当事人可凭借立案时给的查询密码随时随地查询。查阅分律师入口、当事人入口,相互独立、互不干扰。

“纸质卷宗相比电子阅卷有诸多不便,一是卷宗翻阅容易损毁;二是法院得派人在场盯着,占用人力资源;三是看管一旦疏忽,个别人会故意撕毁纸张或改动文字;四是卷宗带出去会发生丢失现象,损失无法挽回;五是纸质阅卷必须在法院上班时间、指定场所,不像电子阅卷那样,阅卷人足不出户还可以自由支配时间。”襄城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如是说。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5-03-24 13:37
下一篇 2025-03-24 15:28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