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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4 期

7月10日至11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惠明赴丽水市检察院开展调研,分别参加律师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
会议邀请来自博翔、万申佳等8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以及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民营企业的企业家代表,就如何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立足各自领域纷纷提出建议和对策。

潜玉林
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
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办理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在增加,质量也在不断提升,与律师之间的沟通也更加紧密。但是目前监督形式较为单一,且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进,导致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建议实行常态化监督机制,不仅限于生效裁判监督,应主动介入民事案件前期审判、后期执行等各个环节,深挖线索,扩大监督面。

陈洁
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对于检察机关监督的具体方式不够了解,使得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没有充分运用抗诉这一维权途径,建议利用好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律师群体的宣传和引导,并通过规范监督流程,使得监督更加具有说服力。

吴立华
浙江贝尼菲特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经济新常态下,对民营企业家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还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希望检察机关多走进企业了解需求,在金融、知识产权、人事劳务等方面提供更多贴合民营企业实际的普法宣传。

丁杰
浙江省高金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时代的民营企业家不能埋头搞生产,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至关重要,建议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过程中,安排企业家代表旁听、观摩庭审现场,用更直观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同时,多听取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畅通法律维权渠道。

陈惠明副检察长指出,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和依法保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全省检察机关将切实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做强民事检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深入开展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加强打击虚假诉讼及相关深层次违法行为,多方面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办案与科技深度融合。希望广大律师和民营企业家继续支持检察工作,共同助力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不断提升民事诉讼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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