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1
刑事案件没有批捕,是否就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啥事儿都没有了呢?
其实并非如此。
因为当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请批捕时,证据往往并不十分充分。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在审查部分证据后,可能会觉得证据非常不充分,甚至可能是一起无罪案件,因此不批准逮捕。
然而,不批准逮捕后,案件仍需退回公安机关。
这时,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没有更多可深挖的证据,可能会选择撤案处理。
但如果他们认为案件仍有其他证据可以挖掘和固定,甚至坚信案件必然有罪,不追究嫌疑人的责任就意味着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到位,那么他们可能会继续深挖和搜集证据。
等到证据搜集得差不多了,足以定罪量刑时,他们就会将案件再次移交到检察院。
检察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证据足以定案,就会移送到法院。
但检察院也可能在审查后,觉得案件证据仍然不充分,不足以定罪量刑,这时他们可能会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当然,如果经过审查,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个案件都应该是无罪的。那么,检察院大概率会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建议他们做撤诉处理。
〇2
去年四五月份的时候办了一个邦信罪案件,我们一直认为这个案件应该是个无罪案件,当事人是被其他诈骗分子蒙骗之后,用自己的银行卡帮这些犯罪分子处理的一些款项,而我们这个当事人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帮他人做违法的事情。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一直被欺骗说是在帮自己刷信用,等信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可以办理贷款了。
所以,检察官没有批准逮捕。
但是,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时候,南方的公安机关再次把他移送到了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目前还不知道是不是有其他新的证据足以定罪量刑。
如果证据不太充分相信,检察机关会做出来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决定,给当事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但是,这件事就足以说明:没批准逮捕,绝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
〇3
说实话,检察院的办案水平,尤其是在证据审查方面,大多数检察官确实要比公安高那么一点点。
毕竟,员额检察官都是通过司法考试或法考的,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虽然可能有人通过法考,但大多数并没有通过。
因此,在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方面,公安和检察官之间确实存在一定差距。
具体来说,在看待案件证据和审查标准方面,公安机关可能认为证据已经很充分,足以定案了,但在检察官看来,案件仍然存疑,甚至很可能就是个无罪案件。
不过,尽管公安机关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并不必然意味着嫌疑人会被判刑,但这种被判刑的可能性依然是存在的。
所以,即便在批捕阶段没有被批准逮捕,也不意味着案件就万事大吉,当事人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因此,有时候还是需要慎重对待,以免高兴得太早,最后却以悲剧收场,那就有点悲催了。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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