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赋能,深度应用增效——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查询全解析

为持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电子化,加快智慧法院、数字法院建设,朝阳县人民法院完善电子档案查询系统,推出多种档案查询方式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等查阅人查询档案提供方便。

阅卷申请

01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等查阅人目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阅卷申请:

(1)到朝阳县人民法院阅卷室查询窗口提起申请;

(2)到朝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或者就近选择协作法院的智慧阅卷服务终端(全域阅卷一体机)通过身份证验证或人脸识别注册,成功登录后提起申请;

加强管理赋能,深度应用增效——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查询全解析

(3)到朝阳县人民法院派出人民法庭或者就近选择协作法院派出人民法庭的辽法云亭内通过身份证验证或人脸识别注册,成功登录后提起申请;

加强管理赋能,深度应用增效——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查询全解析

(4)到开通查询权限的协作法院阅卷室自助终端提起申请;

(5)到协作法院委托档案人员申请;

(6)当事人名下案件档案可通过移动微法院提起申请;

(7)律师代理案件登录辽宁省法院诉讼服务网跳转到律师服务平台提起申请;

本院档案管理人员和协作法院档案管理人员可审查、登记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的阅卷申请,登记查阅人基本信息、管辖法院、相关案号等,并根据查阅人的身份上传查档需要材料(如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等),属于本院档案的,档案管理人员可以在资料完整性审查后直接通过申请,非本院管辖的需将相关材料通过档案系统将影像材料附件与阅卷申请表一并发送至档案所在的管辖法院,向管辖法院提交查档申请,申请成功后通过协作法院的打印终端打印出含有二维码的档案查阅证进行查阅。

加强管理赋能,深度应用增效——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查询全解析

阅卷审核

02

本院档案管理人员或管辖法院收到阅卷申请后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允许查阅及查阅范围,符合查阅条件的同意阅卷申请,否则退回申请。

卷宗查阅

03

查阅人直接查阅本院卷宗的,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该档案查阅地址,可查阅电子卷宗。

加强管理赋能,深度应用增效——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查询全解析

协作法院收到允许查阅的信息后,可为查阅人开通电子诉讼卷宗查询。

当事人或律师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该档案查阅地址,可查阅电子卷宗。

查阅人收到允许查阅的信息后,提供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档案资料的查阅;

(1)在阅卷室通过扫描申请时打印的档案查阅证上的二维码进行档案资料的浏览。

加强管理赋能,深度应用增效——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查询全解析

(2)通过身份证验证或人脸识别注册登录到协作法院智慧阅卷服务终端进行档案资料的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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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诉服网律师服务平台,进入阅卷浏览页面,可进行档案资料的浏览。

文印档案

04

根据申请人需求,可以打印电子档案,如需打印档案有关材料的,需经管辖法院档案人员批准后方可打印,出于安全起见,所打印的档案材料需加盖“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此章视为档案所在法院证明章,对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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