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期间,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激发广大青少年学习宪法和法律热情,梧州市司法局选派的市直管学校法治副校长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用多种形式推动宪法进校园,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用法治阳光呵护他们健康成长。
“为什么我们可以在学校聆听老师的教诲,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识字、学习知识?是因为宪法第4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治副校长韦金雨正在为市第十七中学的同学们上一堂《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治主题班课。课堂上,韦金雨化身“普法老师”用漫画、视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告诉同学们宪法就在身边。并通过生活学习中的案例告诉同学们如何机智面对不法侵害进行自我保护,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


为扎实推进梧州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该校法治副校长、广西公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庆龙带领律师团队到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校成人教育班2个班级的70多名学生举办宪法、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讲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自觉维护宪法权威”的主题,向学生讲授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等内容,并结合学生在校生活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提问题、讲故事、举案例的方式与学生互动,激发其学习积极性,并耐心解答学生们提出的法律问题。
送法进校园


这是梧州市司法局大力推进“法治副校长”普法进校园工作的缩影。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责任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有关要求,2022年10月21日中共梧州市委政法委、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司法局联合下文,为我市各市直管学校重新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共33名,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其中市司法局选派的市直管学校法治副校长有8名,分别是:
韦金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梧州市第十七中学法治副校长;
冯丽滢(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梧州市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
李 筠(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律师)梧州市第十五中学法治副校长;
罗 雄(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梧州市第十六中学法治副校长;
梁 涛(广西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梧州市黄埔双语实验学校法治校长;
莫庆龙(广西公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梧州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
陈 亮(广西善者律师事务所律师)梧州市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
胡敏坚(广西高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梧州市新时代学校法治副校长。







自今年10月以来,梧州市司法局的法治副校长们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各类面向学生群体的普法教育活动近20多场次,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在孩子们的心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梧州司法
编辑: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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