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一地公告!招聘42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民政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22〕49号)和《滨州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滨就办〔2023〕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2023年第三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基层公共文化、帮办代办服务、民族事务协理等岗位,本次共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42个。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见《无棣县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三批)》(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16-24周岁失业青年和失业“二孩妈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籍,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5.公职人员、各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无棣县2023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三批)》(附件1)。

4.报名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各两份(已婚人员另须提供结婚证以及配偶的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两份);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低保证》和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残疾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二孩妈妈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两个孩子的出生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6)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婚姻现状证明、子女抚养情况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提前打印并填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承诺书》(见附件2、3),报名时一并提交,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用岗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别、个人能力、收入水平及岗位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各单位成立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单位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经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复核。

(三)公示、聘用

各单位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岗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专项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专项协议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各单位报名、评议、考察、公示等材料由用人单位自行留存,评议结果、公示名单等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岗位待遇及补贴期限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职工社保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成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2023年公益性岗位按时上岗。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用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无棣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避免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察、聘用。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三批).xls

2.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3.承诺书.docx

———————-

根据工作需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法官助理岗位4名;书记员岗位1名。

(二)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

1.报考法官助理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1)在学历方面,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非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协助法官释法答疑、调查取证、组织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开展调研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书记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四)不得招录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滨州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岗位;

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岗位;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ztrenli@126.com邮箱,标题用“应聘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考岗位+姓名+电话”的格式填写,例如:“应聘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岗+张+155******”,如未按照格式填写标题审核未通过,考生自负。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登录滨州招聘网http://0543hr.com招聘简章下载)或附件;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④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⑥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⑦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还需提供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证书的提供)。

以上材料除《报名登记表》需提供WORD版格式外,其他材料均为JPG、JPEG、PDF格式。可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压缩包上传至邮箱,报名人员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务费60元。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务费不退。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资料一经审核,不得更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机试和面试环节,均为百分制。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参加机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重点考察考生从事法官助理岗位应具备的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制作司法文书等能力。试题为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判决书的制作,考生选择其中一类作答。机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和正确率,机试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70分的不进入面试范围。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法官助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书记员综合成绩=机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山东省滨州正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任职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山东省滨州正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续签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1.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薪资标准:

法官助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绩效。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转正后综合月工资3400元左右(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书记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转正后工资分为基础工资+绩效,月工资2500-3000 元(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2.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法院提供工作制服、差旅费等工作保障,并保障聘用人员享受法定假期等权利。

四、注意事项

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滨州招聘网网站予以公布(原则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但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工作由山东省滨州正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5550627990(微信)

13295431823(微信)

来源:无棣县人民政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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