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涉嫌犯罪的,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就知道请律师有什么用

刑案请律师有什么用?这是一个具有极大争议性的话题。对大多数当事人和家属而言,如果最初希望律师起到作用,与预期、设想、传说、期待的结果一致时。那么,哪怕律师的委托费再多,都会觉得物有所值,为此也会为律师这个职业而点赞。

但当律师在整个刑事诉讼阶段,以及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后,如果律师起到的作用、结果与最初希望的不相符,那么当事人和家属,多数会给出这么一个答案—-刑案,请律师真的没用。为此只要看到有人留言想请律师,都会以个人的痛疼的经历给出友情建议:刑案,请律师没用,请也不要抱大希望;或花那钱干嘛,还不如留着罚金。

最初我也是这样认为,甚至有很长也一段秉承了这种观点,或者说是偏见。后来,胡思乱想,,发现“请律师有没有用”这个问题本身会不会就有问题。所以,想分享一下我对“请律师有没有用”的看法。

当然,逻辑和观点会因个人的经验和认知受限,如果大家已经有了其他看法,可以继续坚持自己的看法。我的看法主要是为以后,有人家里的亲朋好友涉嫌刑案,提供一个对当下情况下对律师的一个基本认识。

既已提到在以后,可能有的人家里有人涉嫌刑案,羁押到看守所。那么我们就需要把现场切换到看守所。因为对大多数未羁押进看守所而是直接取保候审的,他们再请律师时,和羁押的当事人以及家属心境是不一样的。羁押在看守所的是心急如焚,巴不得越快有律师介入越好;后者是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可挑或可不挑,在时间上有主动性和选择性。

看守所环境

现在我们把场景正式切换进看守所404监室,这是一个30平米左右的房间。进门右边大通铺长9米,宽2米,上面睡了16个人;大通铺下的过道宽1米,长11米;进门右边与大通铺连接的是厕所加洗漱间,长2米宽1米。

看涉嫌犯罪的,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就知道请律师有什么用

图片来源网络

现在看到的就是大通铺,假设这是看守所的过渡号,凡是刚刚羁押进看守所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在里面呆十五天。此时被羁押的人,既出不了门,也打不了电话,即使出房门,也是提审,也就是继续录口供。

可以设想一下,一个之前自由的人,每天10个小时拿着手机,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见什么人就见什么人。进去以后,除了身上的衣服,剩下的就是一张嘴,开口说话不再是“生意”,吃饭,喝酒,家人,而是办案单位会不会来,什么时候来,又会问到什么,事情有多大!

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第一次进去的,之前从来未被行拘,和公安民警打过交道的人,心理是极其脆弱的。别看有的人虎背熊腰,人高马大,社会经验多,会赚钱,能说会道。真到个人面对国家强大的司法机关,脆弱得和刚刚新出生的婴儿一般。高启强如此,唐小龙如此。。。。。进去的人都会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见识强大的法律机器,就和绞肉机打肉泥,分分钟捣烂心理防线。

羁押在看守所心理

这时羁押在里面的人,大多数人的常见的心理活动还有:什么时候能出去,能不能取保候审,判刑多久,要坐牢了怎么办,外面怎么办。几种想法在脑子斗争,斗争来斗争去,剩下的就是取保候审,无罪释放。

但,虽然是过渡号,里面也有羁押时间较长的人当值班员,会很严肃又玩笑的告诉刚刚羁押进去的人:无罪释放?关一年多,除了取保候审,就没见过无罪释放的。想取保候审?才来就想走?想都不要想,不关到30天别想。然后还会分析,取保候审的各种可能性。

一:事情小,公安机关证据稳固得差不多,主动取保候审;

二:有关系;

三:检察院取保候审;

对一个第一次羁押进看守所的人,大多数人是从失去自由开始,才真正认识到什么叫时间。想法是只要能出去,怎么样都行。为什么想出去?失去自由的恐惧,对未知的结果恐惧,对坐牢和坐牢之后一切可能发生的变化、改变恐惧。如一个病人,医生告知他,可能需要躺在病床上10年,这10年不能离开病房,亲人也不能来探望,这十年间,日日作伴的就是同病房的病友,没有手机,没有网络。

半夜,羁押在看守所过渡监室的人,睡在铺板上,盖着棉被,闻着不同的气味,看着四面的墙壁,看着睡在身边这些人。这些人中,如果不是进来,一辈子都不想认识,一辈子都不需要翻身就是同床共枕,一辈子都不会和磁场不搭的人主动说话,而在这,一切已经在发生。吃不想吃的饭,做不想做的事,问不想回答的问题。。。。。。

还会想:此时家里的人在干什么,父母可好?老婆孩子睡觉?还是哭哭啼啼,害怕的一天还没结束,害怕的一天又开始。

又会萌生几种想法:

1:如果家里人找到关系,不就可以取保了!

2:人在外地,没关系,家里人应该可以找到有关系的律师吧!

3:应该会给取保吧!

4:如果不在里面,这会在家多好!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呢?

如果看到这一段,大家是否觉得羁押在里面的人也很无助,和外面的人一样无助。是否会想,就想人回来,要去找关系,要去找有关系的律师,把人取保候审回家呢?如果是,接下来更会理解羁押在里面人的心理。

看守所律师会见

刚刚提到是过渡监室,过渡监室一般是15天对吧。现在在假设一个场景,同一天羁押进过渡监室的有6个人。七天之内,有二个人有律师来会见,大家觉得其他4个人会怎么想?我觉得应该会这样想:怎么自己没律师会见啊?家里不请律师吗?外面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也出了什么事?

到了第十五天,同时羁押进的6个人,又有两个人有律师,剩下的两个人又会怎么想呢?我觉得,如果说在外面家庭责任尽到了,经济上没有到吃饭都是问题,作为家属这时肯定已经找到律师对吧。这方面经历过的家属应该是可以回忆一下的,在羁押的前二个星期,是否已经委托了律师。现在的问题是,同时羁押6个人,15天了,准备分到808号子,依然还有2个人,盼望可以和其他人一样享受到家里的关心,请律师来会见,可以以专业的角度问问事情,问问家里的情况,结果都没有。

过渡监室15天结束,带着没有律师会见一次,提审三次,从404号房分到了808号房。这个房间和404过渡监室不同,虽然也是住了16个人,但是有13个人都被逮捕,在这些被逮捕的人中,有人已经在看守所呆了半年,一年,二年。。等起诉,等开庭,等第二庭,等判决结果,等上诉结果,等死刑执行令。。。

看涉嫌犯罪的,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就知道请律师有什么用

进入808号房以后,其他人都会很热情,并且个个都是集“批捕、取保、起诉、审判”予一身的“专家”。验证了那句:久病成医,自学法家。以江湖最高礼节,热烈欢迎还未逮捕,刚刚进来的人。

一问罪名,二问涉案情况,三问量刑的情节。经过分析,有说可以取保候审的,有说会被逮捕的,还有能够直接给判决结果的,神奇得很。

听到说可以取保候审的,把他人膜拜成“大神”,天天跟在后面请教;听到说会逮捕的,脸色一变,刨根问底,问为什么就不能取保;听到前脚进去,屁股还未坐热就给“判刑”几年的结果,就会去打探为什么会判几年,根据是什么。当然,也有客观的人会说:每个人的事情不一样,听谁的都没用。

在熟悉环境,疑问结果,恐惧未来中,羁押时间到了第三个星期。这时还未逮捕的人会发现808号房里面,隔三差五有这些现象:

1:上午10点的时候,门开了,办案单位站在门口,签字,终结了,移送起诉。然后签完字以后,签字的人下午会登记打电话,事由《律师会见》;

2:中午吃饭的时候,门开了,有人的起诉书来了。签完字以后,一边看,一边盘算,还是登记打个电话,约律师来会见,研究研究;

3:下午从放风场放风回来,门开了,有人的传票来了。一看开庭时间,七天之后,又是登记打电话,约律师会见,好好研究一下怎么辩护;

4:没请律师的,收到各种文书,只能等指定的辩护律师主动来。

什么人没有律师

同时还会发现这么几种现象:

1:请律师的,大多数是已婚有家庭的,第一次羁押进看守所的,包括之前取保候审或者缓刑的;

2:没请律师的,累犯居多,除暴力犯罪之外,大多数不但会预估自己的刑期,还知道不会很长;

3:没请律师的,家里离看守所太远,从进来第一天到判决就没来过,并且经济不好,同时具备这些条件;

4:没有请律师的,婚姻有危机,父母不管,危机中的老婆也不管,同时具备这些条件;

其中没请律师的累犯,根据经验喜欢说:请律师有什么用,该怎判还是怎么判;请律师的,从逮捕到起诉,到判刑出结果,一样有人说:律师起不到什么作用,辩护得再好,还是不予采纳;当然,还有人说,铁证在,让律师怎么辩?自首?如实供述、坦白?认罪认罚?未有前科记录,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直没有请律师的,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是很安慰的,幸好没人帮忙请律师。而家里请了律师的,未被逮捕的,被说得是完全分不清楚律师到底有什么用,有时候觉得事情不一样,谁说都靠谱,有时觉得说得都挺有道理的,但还是会保留取保回家的希望。

终于到了羁押的第四个星期,离办案单位主动取保候审的时间越来越近。铁门一响,立马把头转了过去,盯着门口,说不定下一刻就是:“张三,脱号服,回家。”可惜,铁门是开了,喊的是李四,签法院送来的判决书。李四拿着判决书摇摇头说“终于要上山踩缝纫机了。”

这时,请了律师未被逮捕的问李四:“律师辩护得怎么样?”李四说:“还可以,比建议量刑少了三个月,当庭重新建议量刑”。

这就让请了律师还没逮捕的人又迷糊了,有说没用,有说还可以,这律师到底有没有作用呢?其他人猜出心思,告诉未逮捕的:“你还早着呢,你看看,这里谁不是一年才判下来,你才来就想判刑,还是先看看能不能取保吧,说不定取保回家了呢?”

可惜,第30天晚上21点办案单位都没有来,到了第37天下午4点检察院提审,5点,饭碗还在手,又被提了出去,逮捕了!然后,起诉,判决结果。最后都不知道请的律师到底起了什么作用。

如果很有耐心看到这,我们需要重新回到最开始的阶段。

假设:看守所808号房,羁押16个人。

56岁盗窃五次的没请律师,生活费源源不断;43岁第二次贩毒进来的没请律师,上一次判刑15年;21岁和23第二次盗窃的都没请律师,一个有生活费,一个没生活费;37岁,在外面有几个情人,闹离婚过,进来之后没人请律师;家在1500公里外,父母从未出过镇的,没请律师,没生活费;年63岁,自学过刑法,量刑程序门儿清,儿子请的律师被退掉。然后,在某门店涉嫌强奸的家里有请律师,在某培训机构涉嫌猥亵的家里有请律师。

这时有一个叫张三的,已婚,家庭责任方面没问题,家里上生活费,也上衣服。人生第一次进看守所,涉嫌的罪名大众化,羁押在看守所30天了,没律师,准备起诉时有援助律师,判决时有援助律师。张三的同案犯,家里请了律师,两人的判决结果一模一样。

张三或许会认为,没请律师,结果都一样,法律公平;

张三或许会认为,如果请了律师,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呢?

张三或许会认为,家里就算舍不得大钱,3万以内的借一借,也应该请一个吧;

或许张三还有其他的认为,或许其他人也会这样那样的认为。

或许有人认为,竟然援助的和请的,结果一样,那有什么区别呢?

或许所有的认为都对!

现在我们重新回到主题,请律师有什么用。

我觉得,如果在请律师之前,把律师想象成无所不能的魔法师,律师也就是魔法师,那一定有很大很大的作用;如果把律师想象成一个普通的法律职业人,可能有“魔法”,可能没有“魔法”,保持这种态度去请律师,或许请的决定>结果的作用。

而大多数人面对刑事案件的时候,由于羁押在看守所,受限场所的特殊性,想建立正常的沟通,想获取有效的信息,又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刑诉程序又需要专业的人,选择请律师本身是没任何错误的。

或许,最初寄予很大的希望,但随时间和国家法律机器的启动,很多事情已经不是橡皮擦擦得掉的。

这只能说明,我们没有充分认识到律师的职业和身份。律师是一个普通职业,这个职业不配备魔法棒,往天空一划,人回来了,再往天空一划,十年变三年。对刚刚羁押进看守所的家属,认为律师会魔法,其实是很正常的。只是不要为了“魔法”买单就好。

首发微信公众号【减刑假释一点通】更多内容,欢迎去关注。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5-02-25 19:01
下一篇 2025-02-25 21:03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