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十问十答带您了解“国家赔偿”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历史沿革

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制度的确立,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散见于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各级人民法院过去时期所发生的错捕、错判、错杀问题的指示》、1956年司法部《关于冤狱补助费开支问题的答复》、1982年《宪法》、1986年《民法通则》、1989年《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关法》、《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中,直到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赔偿法》。至此,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正式得以建立。今年是《国家赔偿法》颁布施行的第30个年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十厅于5月20日作出《关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23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2024〕3号》,明确了最新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

二、国家赔偿的种类

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司法赔偿。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或者其他方式剥夺人身自由、殴打、虐待或者指使殴打虐待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死亡、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受伤或者死亡等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为。

(2)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行为。

但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赔偿的范围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案件中刑事拘留超期的,决定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但是,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等等情形,均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司法赔偿的范围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四、刑事案件中只要在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之前被刑事拘留就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不是,需要是在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案件中刑事拘留超期的,被批准逮捕的,才能申请国家赔偿。

五、国家赔偿的最新标准

(1)造成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2)造成残疾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4)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462.44元/日,全国统一

2024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发布《关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23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5月20日起,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62.44 元确定赔偿数额。

(5)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赔偿标准:返还财产、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恢复原状、给付赔偿金、给付拍卖所得价款、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赔偿直接损失。

六、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谁

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是作出侵害行为的机关,但是受委托机关作出的侵害行为由委托机关赔偿,行政复议加重损害结果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构。不同的情形下分别由决定拘留机关、批准逮捕机关、作出错误判决的审判机关作出赔偿。

司法赔偿的义务机关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机关,包括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七、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八、行政赔偿的必要前置程序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九、刑事赔偿的审查期限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十、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

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十一、国家赔偿的支付期限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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