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付经费225万元、办理法律援助和帮助案件2227件、接待来访群众2200人次、提供热线咨询5500次、挽回经济损失近700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一组亮眼的数字呈现出南京市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落实江苏省司法厅、南京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各项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学雷锋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的责任担当和丰硕成果。
争当“排头兵”。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汇聚平台“龙头”优势,为来访群众提供错位、差别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以雷锋精神引领日常工作,用职能优势服务弱势群体,不断提升来访群众满意度。一方面,做好服务资源科学调配,依托12348热线服务、知识产权分中心等内设部门,侧重于疑难服务、专家服务等高端法律问题的支撑响应;另一方面,为设在公检法、工青妇残、街道社区、仲裁机构的法律援助站点做好法律咨询,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努力实现入口整合、流程互通、数据共享、分类管理的平台融合发展要求。
搭建“纵横网”。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秦淮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在线申请、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服务。针对来访群众疑问多、诉求杂、时间长的特点,秉承雷锋精神,依法依规接待咨询,热情服务,取得了“零投诉、零积压、零转化”的好成绩。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在妇联、工会、人社、残联成立法律援助站;为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社区和企业,还在12个街道104个社区成立法律援助站,实现“即时援助”“就近援助”,更好保障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形成了以区法援中心为枢纽,以律所、公证处、社区法律顾问为基础的区法律组织网络,促进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筑好“压舱石”。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处人员密集区域,因此,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也更为丰富多元。由于距离近、门槛底、服务好,来大厅寻求帮助的群众中,有60%以上并非初次来访者。其中,有的是屡次前来寻访的“老面孔”;有的是周边相关单位推荐过来,历经多个维权程序的“愁面孔”。对不同来访群体,分类施策:针对情绪激动,喧哗吵闹的来访人,依法解释、指明方向、告知责任;针对严重影响大厅工作的来访人,启动预案、维护秩序。通过不懈努力,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扩大、情绪不激化,在职责范围内尽力解决群众问题,为百姓分忧、为社会减压、为稳定加码。
打造“金招牌”。针对疫情以来,线上线下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类咨询量激增的情况下,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优化“名优律师团”结构,为求助群众提供追讨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区中心采取“提前预约、综合服务”模式,公示名优律师团人员姓名、业务专长,对不同人群,采取精准匹配法律专家提供服务,真正做到法律服务个性化、服务质量最优化。“名优律师团长效服务机制”已成为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金招牌。例如受援人黄女士,30岁,因疫情期间流产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前来区中心求助。区中心发挥“雷锋精神”,对症下药、迅速指派“名优律师团”专家律师为黄某提供法律援助。在帮助黄某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援助律师积极举证、充分沟通;开庭时,阐述案情、厘清责任;最终,黄某获得53000余元赔偿,将其从生活困境中解脱出来,切实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成为“放心人”。来访群众的70%以上,是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或在某方面处于弱势的特殊人群;文化程度偏低、沟通能力偏弱、性格相对偏执。为他(她)们办实事、解难题,就要充分发挥雷锋精神,融入内心世界、获得情感认同,真正成为他们心中的“放心人”。针对65周岁以上的来访人,法援中心安排年纪较长、经验丰富、有耐心的党员律师与之面对面沟通,效果较好;针对残疾人询问难、沟通难问题,打破传统工作模式,采取转场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等方式,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针对妇女、农民工等特定群体,通过提供婚姻、劳动报酬追索等专业意见,答疑解惑、解决问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未来,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将继续抓好“学雷锋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将政治理论转化为指导窗口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推动完善服务型部门的具体行动,始终以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不断丰富服务窗口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提供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
来源:新华网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