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谈一句话就可能被刑事拘留

虽然现在是言论自由的社会,但是并不是言论自由什么话都能说的,尤其是攻击性较强的话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一句不当的言论可能就会触犯法律,那么为什么有的网民因为一句话就被刑事拘留了呢?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基本案情】

3月5日,一个微信名为“爱吃萝卜”(化名)的网民在一个微信群中,公然发表侮辱诋毁民警的言论,把犯罪嫌疑人说成的“义士”,把警察说成是“畜生”,经核查,该网民为张某,是天津市宁河区人,3月5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居依法对张某进行传唤,经讯问,张某对散布侮辱诋毁民警的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情节恶劣,被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公然发表、散布辱警言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刑事辩护律师谈一句话就可能被刑事拘留

【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说】根据近几年因网络不当言论被刑拘的案例,以及刑法关于相关罪名的规定,归纳了在网(微信)上千万不能说的十五种话,连一句都不行,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涉嫌犯罪:

1.宣扬邪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不发,涉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2.恐怖主义言论不发,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3.涉藏、涉港澳台等分裂国家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

4.歪屈党史、军史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5.诋毁、污蔑党和国家历任领导人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侮辱诽谤罪。

6.侮辱、丑化革命烈士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

7.侮辱警察、破坏司法公信力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

8.虚假恐怖信息不发,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9.煽动以极端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10.伤害民族感情、媚外投敌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

11.伤害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2.涉谣言论不发,涉嫌诽谤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3.涉密言论不发,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14.妄议中央政策、挑战中央权威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5.恶意中伤丑化他人的言论不发,涉嫌侮辱诽谤罪。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谈:一句话就可能被刑事拘留的相关法律内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一个警示的作用,如果您正处于刑事案件的纠纷中不知道怎么办可以登陆www.jsjc-tj.com 或者拨打 18630816849 与曹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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