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圆桌 | 以法之力 让特种车辆安享优先通行权

来源:【河南法制报】

核心提示

执行紧急任务时,救护车必须分秒必争,但在现实复杂的交通环境中,救护车闯红灯同样面临交通安全隐患。现行立法对守护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通行权有哪些规定?现实中,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努力,共同守护生命通道?本报邀请多名律师一起探讨。

新闻事件

5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5月18日12时42分,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某加油站路口发生一起120救护车和小型轿车碰撞事故,致120救护车上一名工作人员当场死亡,一名患者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120救护车驾驶员受伤。经检测,排除双方驾驶员酒驾、毒驾嫌疑。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媒体报道,事故发生时,救护车上载有患者,并鸣笛闯红灯,被撞后车内患者及其他人被甩出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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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法律有着详尽而明确的规定。记者了解到,为保证通行,法律还规定特种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除特种车辆外,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也享有一定通行便利。

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受法律保护

席军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一规定为特种车辆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了必要的便利,确保它们能够迅速到达现场,有效执行救援任务。

李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三)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史玉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吴建华:首先,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是法律为了保障公共利益而设立的,首要目的就是保障紧急救援。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需要尽快到达目的地,以提供相应的服务,优先通行权可以确保它们能够迅速通过交通拥堵的路段,减少因交通堵塞而导致的延误,使救援人员能够更快地到达现场,提高救援效率。其次,这一规定是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在紧急情况下,如发生火灾、爆炸、重大事故等,特种车辆的快速响应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后,这一规定还有助于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促使人们在遇到特种车辆时主动避让,共同为公共利益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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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发现,我国法律赋予了特种车辆在紧急情况下闯红灯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全阶段、无限制的。现实中,特种车辆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同样存在隐患。为保障所有交通参与人的安全,法律对优先通行权设置了严格的前提条件:第一,保证安全;第二,出于执行紧急任务的需要。

优先通行权需以安全为前提

李进:以救护车为例,享有优先通行权主要为救死扶伤和执行紧急救护任务的情况,使用救护车运送医疗物资以及运送人员,包括救护车的维修和保养等均不属于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辆使用优先通行权要认真观察道路车辆情况,车内也要做好安全保障,比如确保伤者被固定良好,设备运转良好等。

席军旗:对于非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优先通行权。这一规定确保了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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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依法应主动避让,确保特种车辆能够迅速、安全地到达目的地。随着文明交通宣传不断普及,礼让特种车辆已逐渐成为所有交通参与人的共识。但现实中,私家车与特种车辆“抢道”的事件仍时有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妨碍特种车辆通行,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其他车辆违反规定妨碍特种车辆通行会被处罚

吴建华:如果其他车辆违反相关规定,妨碍特种车辆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200元;扣分,驾驶证一次记3分;拘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如果因避让特种车辆而产生交通违法行为,如压线、违法交通信号灯通行等,可以申请撤销。

席军旗:除了相关处罚以外,其他车辆妨碍特种车辆通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延误了紧急救援、增加了事故损失等,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例如,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广大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尊重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同时,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监管,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及时进行处理,以维护道路交通的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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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有人提出,与其赋予救护车闯红灯的特权,不如让救护车“一路绿灯”。有国家创新技术应用,实现了救护车、警车和消防车等特殊车辆与智能信号系统的即时连接,当这些特殊车辆接近交通信号灯时,交通信号灯将自动切换为绿灯。国内一些地方也有一些尝试,比如,广西柳州推行“互联网+救护车优先系统”,通过使用互联网车辆GPS轨迹数据,并采用新型信号控制理论和模型,自动识别救护车辆、规划其前进方向,并将相关路口调成绿灯状态。然而,新技术的探索和推广需要时间,着眼于当下,保障特种车辆通行,营造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需要所有交通参与人共同努力。

法治+科技 让救护车“一路绿灯”

席军旗:作为法律工作者,我想提出以下倡议:首先,要认识到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的重要性,尊重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遵守交通法规。其次,在道路上行驶时,遇到特种车辆应当主动避让。在听到特种车辆的警报声或看到其使用警示灯具时,应减速让行,确保特种车辆顺利通行,同时保障自身安全。再次,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区、学校等渠道,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让每个人都明白,尊重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社会责任的体现。最后,特种车辆警示灯具及标识应尽可能醒目,警示声音应确保附近车辆驾驶人能清晰听到,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让。

吴建华:第一,要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了解并遵守相关交通法规,明确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确保在遇到特种车辆时知道如何正确避让。第二,在道路上保持警觉,注意观察周围的交通情况。当听到特种车辆的警报声或看到其灯光时,要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避让。第三,避免占用应急车道,应急车道是为特种车辆和紧急情况预留的通道,不要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停车,以免阻碍特种车辆的通行。总之,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正常运转。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和支持特种车辆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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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嘉宾: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建华 席军旗 李进 史玉倩

编辑: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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