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和原始取得相对应的是继受取得
Q:如何区分原始取得 和 继受取得
>符合法律条件法律给你:原始取得
>上一任有资格且愿意给你:继受取得
只有两种继受取得:转让or继承
举个例子:甲买来木材做了一把椅子,木材是继受取得,椅子是原始取得
举个例子:甲的电脑交乙保管,乙把电脑卖给丙。
1. 丙不知道这个电脑是乙帮甲保管的,交付后属于善意取得
2. 甲同意乙把电脑卖给丙,交付后属于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里最重要的就是善意取得,无权处分情况下,受让人如果符合善意取得条件,能取得相关物权。
哪些权利可以善意取得呢?物权!
无权处分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他物权可以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大前提是:无权处分下才谈善意取得
核心问题:善意取得的一般(任何)法定条件:
善意取得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如下:
1.善意:无权处分情况下的受让人的善意,善意由消极善意(不知情)+ 积极善意(我相信你有权处分)组成。
比如,你买了一辆偷来的车,你主张你是善意取得,你除了要告诉法官我不知情,还要证明你相信卖家是有权卖车的证据,这些证据需要有物权的公示外观,比如动产的占有(车在卖家手里)和不动产的登记(房子登记在卖家的名下),但实际车子和房子都不属于卖家。得出一个结论,物权和公示分离才有可能出现善意取得。
2.取得: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举个例子:甲把乙的房子A卖给丙,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房A,并且看到A房产证上是乙的名字。乙拿到钱把A房屋名字更换成丙办理了房产登记,丙善意取得房子A。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
在善意取得一般要件上还要具备额外的要件
~~~拾得人处分遗失物的规则:遗失物被处分,受让人在符合善意取得一般要件的前提下,失主有权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受让人返还遗失物,过了两年后受让人善意取得。
例子:甲丢失了一个金葫芦,被乙捡到卖给了丙,丙不知情且以为是乙的金葫芦,付了1万元从乙手里买了金葫芦。甲寻寻觅觅了一年终于得知自己的金葫芦流转到了丙手里,甲立即问丙要,此时丙没有善意取得,应还给甲,那么丙的1万元怎么办?
原则上两年内甲可以无偿要,丙的损失找乙,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甲有偿要:
1. 受让人通过拍卖购得遗失物,两年内甲可以问丙要,但是要支付丙拍卖的竞价。
2. 受让人从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处购得遗失物,
盗赃物不谈善意取得,给刑事追赃留下余地。
Biubiu~打卡成功!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