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协出台扶持青年律师成长意见:律所应健全最低工资保障

近日,广州市律师协会向各律所、律师印发《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成长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青年律师经济保障体系,各律所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青年律师的合法权益。各律所应依法建立健全青年律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应当按月支付不低于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注:目前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鼓励律师事务所以本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的2倍-3倍作为青年律师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据《若干意见》,青年律师,是指执业年限不满5年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内的专职律师,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可参照本意见实施。

《若干意见》提出,广州市律协设立青年律师扶持工作专项基金,作为青年律师发展扶持专项费用并帮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的青年律师;鼓励各律所设立青年律师扶持工作专项基金,用于帮助青年律师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并鼓励各律所、律师单独或联合向市律协捐赠用于青年律师扶持工作的专项资金。

《若干意见》还提出,市律协及各律所应积极支持青年律师拓展案源,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指派青年律师,并对优秀的新执业青年律师办理予以适当倾斜;优先指派青年律师担任 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办理律师专业调解案件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案件。鼓励各律所在工作经费补助分配等方面向青年律师适当倾斜;鼓励各律所建立公共资源案件由青年律师优先承办的制度,对利用律所公共资源所得的案件,优先分配给青年律师承办;鼓励各律所及指导老师给予青年律师一定数量的案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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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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