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7家律师事务所成为省直单位法律服务定点供应商

近日,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共同确定47家律师事务所为2017年省直单位法律服务定点律师事务所。

我省自2014年开始施行省直单位法律服务定点供应商制度。今年,山东省司法厅委托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评选流程,经过征求用户和供应商意见、专家论证、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小组评审、公告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环节,最终从报名的59家律师事务所中确定47家律师事务所为2017年省直单位法律服务定点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一年。

需要购买法律服务省直单位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经省财政厅核准后,登录政府集中采购网主页“定点采购—律师事务所”栏目,检索定点律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确定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省直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法律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均在本次采购的定点律师事务所中自行选择,不再单独采购。

定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内容包括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和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两部分。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包括:代理省直单位的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等诉讼、仲裁活动。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包括: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及咨询,受托参与立法项目、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论证、起草和评估,协助依法治理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和行政执法等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为民事、经济、行政、涉外等案件的诉讼、复议、仲裁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投融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破产等重大项目的尽职调查、法律论证、合同起草或审查、项目谈判等活动,就省直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受委托以第三方独立执业机构的身份进行调查,提出依法处理法律意见。

定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价格为各律师事务所的中标报价。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费用包括:法律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诉讼、仲裁法律服务价格为: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所报单价执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年基础服务费按所报单价执行,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所报计费比率分段累进计算。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建立健全定点律师事务所服务省直单位情况定期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要求省直部门(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每3个月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填写《反馈表》,对定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情况作为下一期定点律师事务所招标评审的依据,法律服务定点执行期间,定点律师事务所违反招投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有关规定或承诺的,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定点资格、扣除部分或全履约保证金、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并予以通报。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4-19 22:59
下一篇 2024-04-19 23:3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