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残疾人遇车祸,法援助力获赔偿

未成年残疾人遇车祸,法援助力获赔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许恺玲

有智力残疾的未成年人闫某在过马路的时候被机动车撞伤,机动车司机虽是全责,但车辆没有交强险,让闫某的父亲担心后续的赔偿问题。在求助淄博市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后,闫某的家人搞明白了如何维权,终于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车祸重伤维权难,法援律师出主意

2019年11月7日,张某驾驶机动车将沿人行横道步行横过公路的闫某撞倒,致闫某脑挫伤、顶骨骨折、锁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闫某不承担事故责任。闫某系未成年人且智力低下具有精神障碍,此次事故又主要伤及头部,住院花费巨大,闫某的家庭条件本不富裕,这次事故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因张某的车辆未投保交强险,闫某的父亲听别人说可以保全肇事方的车辆,防止后续肇事方不履行赔偿义务,但又不知如何履行程序,万般无奈之下,便来到淄博市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查阅证据资料了解到,肇事方车辆投保了商业险100万元,该车已经有5年车龄,财产价值不大,便告知闫某的父亲,不建议采取保全措施。一是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现金或者保单作为担保,还需要缴纳保全费,对于闫某捉襟见肘的家庭状况来说,没有必要;二是对于医疗费用巨大问题,可以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医疗费用。

走上法援之路,律师帮助理清赔偿款项

闫某的父亲第一次去法援中心时,闫某正处于治疗阶段,各项赔偿数额还不能确定;又因闫某伤及头部,需要等闫某治疗结束后六个月才可以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才可以立案诉讼。所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给闫某的父亲列明了后续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清单,建议之后继续申请法援。

2020年4月28日,闫某的父亲再次来到淄博市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替闫某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山东鲁川律师事务所的罗杨律师。罗律师接受指派后积极帮助当事人整理案件材料,首先帮助闫某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书,对闫某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及人数、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闫某属二处十级伤残、护理期限为120日、后续治疗费为1万元。罗律师根据鉴定意见和闫某的具体情况核算赔偿数额。2020年7月14日,罗律师网上提交立案,主张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169675元。

承办律师据理力争,帮助闫某成功维权

庭审中,肇事司机张某对闫某的伤残鉴定意见书不予认可,认为闫某在本次事故之前就存在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等身体问题,请求对本次事故致残原因进行因果关系鉴定。法律援助律师针对张某的辩论意见据理力争,阐述了该鉴定意见书系根据闫某的伤情作出的,与闫某的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等身体问题无关。

最终法院采信了法律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不准许被告提出的鉴定申请。由于张某未投保交强险,且张某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应先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闫某45246元,张某赔偿闫某122960元,共计168206元。

本案是一起比较特殊而又典型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闫某本身是一名智力残疾人,又是一名未成年人,突遭车祸不幸,使得家庭生活面临巨大的压力。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和承办律师的辛勤努力,闫某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闫某的父亲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罗杨律师表示,“法律援助将继续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法律的力量,同时也希望能将依法维权的理念植根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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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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