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军:不计得失竭诚为民,他让更多人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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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军:不计得失竭诚为民,他让更多人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沈军:不计得失竭诚为民,他让更多人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

沈军

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沈军,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上海市律师协会金山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2月,荣获 “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称号;2019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沈军作为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自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他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人民群众,并且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律所其他律师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沈军长期工作在基层,了解金山区社区居民的需求。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要求,沈军与漕泾镇政府商谈后,于2013年12月成立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漕泾镇工作室。

沈军带领团队律师每周三到漕泾司法所值班,陪同漕泾镇党委、政府领导借贷信访当事人,为当地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老人写遗嘱、及协议见证,为村居党建聚心堂法律服务点上法律课程。

沈军:不计得失竭诚为民,他让更多人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

自金山区司法局开始大力推进“村村有律师、事事依法行”工作,2014年沈军率先与相关村居建立了法律顾问关系,并且指派6名律师共担任漕泾镇、金山工业区等共22个村居的法律顾问,确保村居顾问单位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同时沈军团队还为顾问单位调处环境整治、违章搭建整治、项目动迁安置、剩余房票处理等方面产生的纠纷做了大量的工作,赢得了有关政府部门以及村居干部、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沈军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期间,为村(居)依法治理提供法律保障,既解决了漕泾镇基层法律服务缺失的问题,也建立起以工作室为中心、以法律顾问辐射到14个村(居)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通过成立工作室和推行“村村有律师、事事依法行”法律顾问项目,以点带面、点线结合建立起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切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沈军:不计得失竭诚为民,他让更多人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

为了进一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2018年起至今,沈军带领律所其他律师在金山工业区实行了周二律师在村居综治工作中心窗口值班接待,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相对减少了周三镇一级的信访户。

除此之外,近几年,沈军自己单独参加信访接待已经达到二百余次,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总是不厌其烦地解答当事人的各种问题,不计较个人得失,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他根据金山律工委与金山区人法院的安排,定期到金山区人民法院进行现场咨询及信访接待,并且积极参与金山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值班、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12348”线上线下法律咨询专线值班等公益活动。

同时,沈军还利用闲暇时间到20余个村(居)委会、校园、企业、卫生院等地方给人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当地居民的法治意识,为了基层的法治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

他参加金山工业区、漕泾镇司法所组织的送法下乡活动,承担了法治宣传任务,到十余个村(居)委会给村民、居民等干部群众进行普法教育。为进一步完善了送法进校园活动,沈军为朱行中学、朱行小学等中小学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方面的普法教育。

沈军还针对卫生系统开展了各项培训,如在朱泾卫生院和枫泾卫生院讲解“医疗损害事故的认定及标准”。

沈军:不计得失竭诚为民,他让更多人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

沈军始终牢记党支部书记职责、一线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通过自己带动全所律师,更好地服务人民。他将会一如既往用实际行动贯彻大会精神,督促自己及其他律师积极履行义务,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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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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