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

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葛晓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主动适应多重改革叠加带来的新变化,厘清四川检察“三个坚持”“五个进一步”的发展思路,实现了在检察职能调整中转型发展、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创新发展、在检察队伍自我革命中高质量发展,共办理各类案件107万余件,为四川走过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更新司法理念,检察办案充分体现天理、国法、人情、良知相统一

聚焦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站稳人民立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监督理念持续更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的向往。

尊重人民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一方面,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到常态化推进,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恶犯罪8963人,打掉自贡市原副市长曾明全等“保护伞”141人,宜宾饶拾元、泸州王德彬等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率先在全国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566人,对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提出死刑量刑建议。另一方面,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不懈怠。对收到的27722件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对26007件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做到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2022年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接收信访比例分别为23.8%、37.2%和39%,信访“倒三角”结构得到改变。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在全国率先推动设立刑事被害人社会救助基金,对960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注重人心之治、源头之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恶性犯罪大幅下降,醉驾等轻罪逐年上升,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力促罪犯从内心深处认罪悔罪、改恶向善,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年时间整体适用率提升到85%以上,认罪服判率98.6%。261254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弥补损害,社会关系得以修复。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的48.5%降至2022年的22.7%,31044名涉嫌轻微犯罪的行为人在认罪悔罪后没有被逮捕;不起诉率从2018年的6.6%上升至2022年的24.3%,56331名犯罪情节轻微可不判刑的行为人没有被起诉,没有被贴上罪犯标签。推动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帮助667名社区矫正对象经审批赴外地经营,回归正常生活。在立足办案“治已病”的同时,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全省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995份。省检察院围绕禁毒防艾、邮政寄递、建筑企业资质监管、社区矫正、校园安全问题向有关市州和省直部门发出一至五号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最高人民检察院近五年评选出的34件全国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四川占5件。

树立“定分止争”更高办案标准。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良知,切实纠正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妥善办理涉“老油”火锅公益诉讼系列案件,酌情提出惩罚性赔偿金,既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又让个体经营户不因一时违法而倾家荡产,形成社会负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社会关系恢复贯穿办案始终,努力促进“人和”“政和”。创新四川民事检察“和解五法”,在检察环节促成民事案件和解息诉3328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省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监督案中,准确把握矛盾双方利益诉求,讲法理、讲公平,促成当事人和解,让历经三次审判、持续近4年的民事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力解决2231件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实质化解的申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和合法权益。对信访积案和群众关注的民生民利案件公开听证,让当事人把事情说清楚、听证员把道理辨明白、检察官把法律讲透彻,面对面化解矛盾7120件,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

调整职能布局,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机构、职能和2333名检察人员转隶到纪委监委。五年来,我们主动适应职能重塑,通过机构重组、机制重建,将检察职能从刑事检察“一家独大”调整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齐头并进。

做优刑事检察。完成“捕诉一体”改革,按照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不同案件类型,重新组建刑事检察机构,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团队负责到底,打击犯罪更专业更有力。强化办理命案、“醉驾”、非法集资、传销等刑事类案指引,办案质效持续提升。主动适应监察机关办案新模式,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工作衔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4560人,依法办理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吴浈、甘肃省原常务副省长宋亮受贿案等一批重大贪贿案件,反腐败合力持续增强。

做强民事检察。针对民事申诉案件大幅上升实际,单独设立民事检察机构,加大办案力度,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8572件,同比增长1.3倍,人民群众在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的获得感持续增强。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人诉请支付赡养费、受家暴妇女离婚、农民工讨薪等提供法律保护8829件。聚焦民间借贷、不动产买卖等重点领域,监督纠正“假官司”“假仲裁”“假公证”1618件。南充市检察机关在监督房屋买卖纠纷背后跨省虚假民事诉讼系列案中,对涉嫌犯罪的13人依法查办并提起公诉,钻法律“空子”必将自食其果。

做实行政检察。把民事行政检察“合灶吃饭”调整为行政检察“自立门户”,立足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特殊职责,既对行政诉讼开展监督,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123件,同比增长2.1倍。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非诉执行,提出检察建议3463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履职或者怠于履职,提出检察建议1915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9部单行法,赋予检察机关在13个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新职能。我们专门设立公益诉讼检察机构,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6903件,2022年办案数量较2018年增长2.3倍,办案数量和质效居全国前列。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连续3年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4.3万余亩,查处销售伪劣食品290余吨,收回养老基金、医保基金、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损失3.5亿余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8.5亿余元。以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促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及时履职,99.6%的公益损害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少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坚守检察使命,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待,坚持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成功办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专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金融诈骗、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6455人,办理了雅堂金融、汇通担保、宜贷网等一批重大案件,追赃挽损32亿余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严惩毒品犯罪,起诉38971人,成功追诉“邮票”“神仙水”“上头电子烟”等一批新型毒品犯罪。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制售“卡哇氿”饮料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指导性案例。深挖毒资毒赃和涉毒洗钱犯罪,对毒品犯罪坚决“打财断血”。

依法保障防疫秩序。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履职战疫。省检察院对涉疫案件实行统一把关,严格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审慎把握逮捕和起诉关口,切实做到依法精准妥处。一方面,对核酸检测造假、制售伪劣涉疫物资、哄抬物价等主观恶性深、性质恶劣的犯罪,决不手软、从快追诉。另一方面,对普通群众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综合考量案件发生的背景、情由、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特别是对因表达诉求引发冲突等过激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6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或监督撤案,防止执法司法“一刀切”“简单化”,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出台保障民营经济“川检10条”,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清理挂案788件,依法监督撤案782件,不让悬而未决的案件成为企业发展的“包袱”。开展涉企业负责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变更强制措施48人,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持能用尽用原则,与省工商联等八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涉案企业进行司法“诊疗”,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152件,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跟进服务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川渝检察协作省级框架和成德眉资“4+2”等70余项机制,推进四川与重庆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的统一,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98人。首创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被国务院评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是全国检察系统唯一入选案例。建立生态保护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建设全国首个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共同保护长江、黄河、大熊猫国家公园和都江堰水利工程。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开展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侵财犯罪,起诉82940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716人,办理“问题肉制品”“问题保健品”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53件。加大网络时代泄露贩卖个人信息、酒店偷拍、网络暴力、网络诽谤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1427人。钱某在多家酒店客房安装偷拍设备,并贩卖房客隐私视频,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指导性案例。保护公民隐私实实在在。

倾情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形成合力。联合公安厅、教育厅开展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工作,向教育厅公开宣告检察建议,推动校园安全整治。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767件,促进“甩手家长”履责。2548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建立从省检察院到阿坝“格桑梅朵”、泸州“纳爱”等98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形成全国最大规模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矩阵,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强化妇女、老年人、残障人士权益保障。联合省妇联建立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十项举措,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幌子的坑老害老犯罪418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有爱才能无碍,让老年人、残障人士放心出门。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强化军地检察协作,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起诉破坏军婚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涉军类案件79件,用心用情用法服务“最可爱的人”。

加大监督力度,守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底线

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1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这是党中央、省委首次以专门文件的形式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中是第一次。2022年11月,省检察院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我们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会同公安机关共建226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让监督更有力、配合更有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734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196件,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把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2006人、不起诉4170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16557件次,严把检察关口,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加强对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38件,坚决纠正定罪量刑不当。对司法理念、法律适用、政策导向方面有创新、引领、指导价值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32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其他个案以再审检察建议方式促请法院纠正2398件,促进问题解决在当地,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7件,同比增长74.5%。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0471件,有效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对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对看守所监管人员的监督,提出监督意见6639件次。强化对监狱监管罪犯的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实质化审查,提出监督意见13301人次。强化对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等违规违法情形的监督,提出监督意见8851人次。在全国率先开展对监狱、看守所“派驻+巡回”检察试点,日常监督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决不允许“牢头狱霸”“提钱出狱”“纸面服刑”在四川存在。

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13件。打造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律师“一站式”办案平台“律检通”系统,跨省、跨市查阅案卷“最多跑一次”。依法履行好刑事诉讼法赋予对14个职务犯罪罪名的侦查职能,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191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必须严厉打击。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四川检察整体效能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政治建检、专业强检、基层固检、从严治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省检察队伍,着力提升业务素质,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激活队伍效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筑牢政治忠诚。134个集体、60名个人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省部级以上表彰。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被评为全国十佳。以班子建设为牵引,在集中换届期间推动调整交流市县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552人次,全省检察班子队伍年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以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成立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按不超过39%比例统一遴选配备员额检察官,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全面优化业务效能。在全国率先研制检察业务核心指标,全面评价检察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让检察业务成效可量化可比较。制定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正负面清单,院领导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一把手”检察长办理案件8787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涌现出45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政法先锋。加强检察业务大数据分析研判,按季度向社会公布,为社会治理提供“检察预警”。

全面提升基层效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和检察人员80%以上都在基层。推动所有县级检察院全部纳入市级财政保障,注重对涉藏州县、彝区基层检察院的支持帮扶,有力保障了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履职。以“三培育三引领”为抓手,分层分类指导和对口帮扶相结合,五年来培育出13个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数量居全国第一。

全面深化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对“四风”问题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持续正风肃纪。制定十四条措施,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成立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率先联合省纪委监委建立检察人员司法责任追究协作配合机制,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开展以案促治廉政教育,通过严肃追责问责督促依法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放权不放任。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省检察院在内设机构改革中专门设置代表委员联络部,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络。五年来,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建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坏境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对67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试点,梳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565件,从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24条,发出检察建议155件。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每年向省政协通报检察重点工作,对省政协委员提出的43件提案全部办结。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密切与民主党派联络,对提出的181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到检察工作中。联合司法厅、财政厅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8635件次,“四大检察”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检察服务不因疫情而“打折”。加强检务公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每月发布检察公告,检察公信力持续提升。

经过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五年的共同努力,四川“四大检察”工作质效全面迈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53项业务指标中四川有31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79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矩阵、“派驻+巡回”检察等探索从四川走向全国,全省检察工作实现了更高质量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和全省检察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还需走深走实,检察理念需要持续更新;法律监督工作仍有不足,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针对性还需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还有短板,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按照“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总抓手,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

更加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积极参与涉藏州县依法常态化治理,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危害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围绕构建新安全格局,加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工作,促进诉源治理、城乡基层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建设。

更加坚定服务发展。在监督办案中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稳妥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依法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同时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得更实,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更加注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质的提升,更实助力拼经济、搞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生态保护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完善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机制,审慎办理涉科研、涉高科技人才案件,在推进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中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指导市、州检察院细化服务当地区域协调发展检察举措,推动川渝毗邻地区检察协作走深走实,以检察一体化服务保障五区共兴。

更加坚定保障民生。聚焦群众司法诉求,持续做好群众信访办理、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常态化开展民事检察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当事人讼争得到根本解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开展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履行好职务犯罪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切实保障民生福祉。聚焦群众对高效司法的新需求,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业务全省“一站式”办理等措施,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与“儿童之家”“妇女之家”项目合作,深化法治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让检察服务更加便民惠民。

更加坚定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发挥好刑事检察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民事检察定分止争、行政检察助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更深融入法治四川建设。深化数字检察战略,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更加精准发现类案背后的系统性、链条性治理漏洞,促进解决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

更加坚定建强队伍。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破解基层检察院人才队伍、素能提升、履职保障等发展难题。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迈步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扛起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扛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责任,扛起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检察责任,为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四川检察新媒体出品

来源丨省检察院办公室

编辑丨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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