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小区交房后近两年未办房产证,业主:银行都发催告函了

广州一小区交房后近两年未办房产证,业主:银行都发催告函了近日,广州南沙湾·御苑小区业主向南都“记者帮”反映,该项目交楼已快满两年,9至11栋200多户业主的房产证办理进度严重迟缓。近一年来业主多次向开发商广州富立鸿地产有限公司询问,但未得到满意的解释,目前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希望记者帮关注。

业主反映:

交楼后近两年未办下房产证

已收到银行催告函

2018年初,因开发商宣传打造南沙高端楼盘,自觉房产地段甚佳,业主李华(化名)在广州南沙湾·御苑小区购置了一套房产。根据购房合同及装修协议,开发商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装修好的楼房交付给业主,同时,购房合同第二十一条产权登记条款写明,双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不超过180个工作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后续的购房补充协议又对购房合同的第二十一条“产权登记”进行补充修改,甲乙双方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就算按他720天来算,现在离办证时间也没几天了。”

广州一小区交房后近两年未办房产证,业主:银行都发催告函了

南沙湾御苑小区。

李华按合同约定日期算,今年10月20日即为办理房产登记转移的最后期限。“已经临近720日,9至11栋单位仍无法确权,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契税未交,房产面积未确权,很难想象在短时间内能办妥产权转移登记。”记者也在广州阳光家缘网上看见,南沙湾•御苑小区9至11栋大部分业主的房产仍显示未确权登记。

李华反映,今年8月中旬,包括他在内的不少业主都收到了银行按揭贷款正式抵押登记的催告函,信函中要求业主“在收到本函之日起15日内联系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如逾期未办理,银行有权按合同约定处理。”这让李华更加不安了,“连银行都开始担心风险,我们老百姓用血汗钱购买的商品房能心安吗?”也有业主反映,“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办房产证,将同时追究开发商承担银行按揭贷款抵押登记的连带责任。”

开发商:

正办手续,将按期办下房产证

9月30日,记者致电开发商有关工作人员,对方回复,经了解,9至11栋部分业主的楼房实际交付日期是2019年12月16日,与合同约定日期实际推迟了一个多月。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在等最后的批复,开发商方面将按合同约定,在商品房交付之日(即12月16日)起720日内,跟业主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对此,李华则认为应该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楼日期即2019年10月31日算起,“不希望再推迟了,购房合同约定哪天就是哪天。”

律师:

实际交付日起720日内办理手续

若开发商未履行可追究责任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认为,因为合同的补充条款约定是从交楼之日起720天内办房产证,那么就应该从实际交楼之日,也就是2019年12月16日起算,在720天内业主跟开发商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当然这个原来合同约定是2019年10月31日交楼,那么开发商拖延到12月在交楼,对于延迟一个多月交楼,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延迟交楼的违约责任。”

同样,廖律师告诉记者,文章上述情况如银行要追究业主的责任时,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廖律师表示,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期内跟业主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追究开发商延迟办证的违约责任。另外,业主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限期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如果到时判下来之后开发商还不拒办理,业主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采写:南都记者 张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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