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以良法善治推动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导 读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为网络强国建设提出新的使命任务,明确“十个坚持”重要原则,包括坚持走中国特色治网之道,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治网等,为新时代新征程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作为网络强国建设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我国网络视听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取得重大成就,为网络视听新业态新模式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观察】以良法善治推动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网络视听立法,

促进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宽带网络的普及提速和新媒体技术的发展,网络视听行业迅速发展壮大,广电总局积极开展网络视听立法,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不断完善网络视听法治体系,为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坚持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网络视听管理制度

2003年1月,广电总局制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探索建立了视听节目网络传播业务的许可准入和内容分类管理等制度。2004年7月,广电总局发布新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同时废止旧的管理办法。2004年6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设定了行政许可,为建立健全网络视听法治体系提供了基本法律法规依据。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将“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修改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二)回应实践需要,优化完善网络视听制度规则

39号令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维护网络文化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极大地促进和保障中国网络视听行业发展。然而随着网络视听行业飞速发展,各类视听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39号令已不适应发展和管理的需要。2007年12月,总局联合信息产业部制定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令第56号),用于规范视音频网站、视音频客户端软件等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公网向公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业务;2016年4月,总局又制定发布了《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号),用于规范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向公众提供专网及定向视听节目服务的业务。无论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还是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均需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但二者的主体准入条件不同,在业务类别、传输网络、接收终端等事项上也有所区别。

(三)落实改革要求,“一揽子”修改网络视听部门规章

根据国务院机构调整、注册资本登记制等改革需要,总局通过“打包修改”的方式“一揽子”修改涉及的网络视听管理部门规章。2015年8月,总局制定发布《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总局令第3号),删除有关条款中的资金和注册资本规定;2021年3月,总局发布《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总局令第8号),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进行修改,根据机构改革的情况修改了有关表述。

二、强化网络视听监管执法,

营造清朗有序网络视听空间

广电总局认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网络直播、短视频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强化网络视听平台主体责任,影响网络视听内容建设的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突出问题得到集中治理整顿,行业不良倾向得到有效遏制,网络视听空间更加清朗有序。

(一)开展网络直播和短视频专项治理,净化网络视听生态

一是持续开展网络直播专项治理。2018年2月至4月,广电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针对网络直播平台传播低俗色情暴力等违法有害信息和儿童“邪典”动漫游戏视频的集中整治行动;2020年6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问题,广电总局等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二是开展违规短视频节目账号和内容专项治理。2021年10月至12月,结合中央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广电总局持续督导抖音、快手等10多家重点短视频平台就节目账号进行自查自纠,清理违规账号38.39万个,违规短视频节目102.40万条,一大批“伪正能量”节目、借“网红儿童”牟利账号、“低级红、高级黑”内容得到清理。

【观察】以良法善治推动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健全监测监管系统,为网络视听执法提供支撑

坚持法治与技术手段并重,推进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监管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升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语音识别、人脸识别、数据挖掘等音视频处理与大数据技术在监测监管领域的创新应用,突出抓好网络视听、IPTV等的监管,持续推进IPTV监测监管工程、5G干扰防范、IPv6部署安全研究、网络安全及管理优化等重要工作,加强网络视听监测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为网络视听执法和内容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网络视听机构主体责任

近年来,广电总局持续实施管理优化工程,推进网络视听综合治理工作,督导网络视听机构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报备机制、应急处置管理机制、审核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逐步增强底线、红线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自律高效的网络视听治理良好局面。一方面,发挥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例如,针对短视频领域的突出问题,2021年12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新修订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版),对原有21类100条标准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完善,增加了禁止“炒作‘饭圈’乱象”“传播网红儿童”“激化性别对立”等22条新条款。另一方面,压紧压实传播平台对内容管理、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例如,2020年9月28日,抖音、快手、京东3家企业共同发布《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各平台将共享严重违法主播的信息,建立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违法行为处置公示制度等。

三、开展网络视听普法,

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目前,我国网络视听用户的总体规模达10.4亿,网民使用率为97.4%,网络视听已成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和休闲娱乐的主要渠道。各法治工作部门和网络视听机构充分发挥网络视听传播优势,扩大法治宣传阵地,创新普法手段和方式,提升普法的覆盖面、便捷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宣传更通俗易懂、更接地气。

(一)推动网络视听法治节目创作,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网络视听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网络视听法治节目的创作传播,丰富节目的法治内涵,打造网络视听普法精品内容。例如,2022年,《明星大侦探》节目组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推出衍生普法环节《大侦探合议庭》,针对节目每期主题背后的故事展开讨论,把普法教育与案件推理相结合,对全民进行普法宣传;北京局指导制作律政题材网络微短剧《麻辣律师团》,以轻松幽默的方式再现《民法典》中一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应用场景,为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作出有益贡献。

【观察】以良法善治推动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网络视听普法手段,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近年来,网络视听机构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利用短视频、网络直播、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等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解读法律案件及提供法律咨询,不断提升网络视听普法实效。例如,2020年,抖音联合权威法律机构和万名法律人士发起“抖说民法典”短视频普法行动,结合社会热点话题和事件,通过案件解读、条款科普、咨询服务、剧情演绎等形式普及宣传民法典,并对网友咨询进行法律公益援助。2020年11月,抖音还联合发起“抖来学法”活动,并上线同名话题,相关话题累计播放量已超过240亿次。2021年,快手推出《曰法三章》法律主题直播栏目,通过直播话题讨论、连麦互动、情景剧模拟等方式致力全民普法,话题涵盖当下网民最为关注的“职场、消费、婚姻、财产、侵权”五大领域。

【观察】以良法善治推动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当前,网络视听法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律依据层级偏低的情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制度建设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地方立法薄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后,网络视听领域执法相对弱化;网络视听普法内容、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仍不清楚不摸底等,这些都与推动新时代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需要着力改善和提高。

一是不断完善网络视听法律制度。推进《广播电视法》的立法工作,落实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要求,明确网络视听节目的广播电视属性,确立网络视听行业基本法律制度和框架。推动网络视听行政法规制定工作,出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规定》。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改革发展实际,适时修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两个部门规章。大力推进网络视听地方立法,紧密跟踪《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条例》等网络视听地方立法工作,鼓励更多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先行先试,主动提议制定、修改地方性网络视听法规规章,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二是加强网络视听监管执法工作。持续开展网络直播、短视频等领域的专项执法活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深入整治网络视听领域的泛娱乐化、低俗庸俗媚俗、追星炒星、违规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健全完善跨业务、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智慧化监管系统,为网络视听监管执法提供技术保障。鼓励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网络视听综合治理,强化视听平台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律。

三是深入开展网络视听社会普法。巩固壮大网络视听法治宣传阵地,加大优质网络视听法治节目供给,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法治节目栏目,鼓励和支持法治题材网络剧、微电影、短视频等法治视听文化产品创作,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等的征集展映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传播。创新网络视听普法内容、形式和载体,发挥短视频等的移动性、互动性和社交化传播优势,着力提高普法宣传实效。

(作者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观察】以良法善治推动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监 制:杨明品

轮值主编:贺 涛

后期编辑:冯雯欣 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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