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收5000元红包还嫌少,仅被医院内部处理是否过轻?

医生收5000元红包还嫌少,仅被医院内部处理是否过轻?

编辑:赵艺慧

“医生”一个神圣且专业性强的职业。疫情的爆发,让我们看到了冲锋陷阵的“白衣天使”,感受到医者仁心的博爱,人民和国家将会铭记这段伟大的历史,但是这也并不代表所有的医生都能够始终保持职业的操守和底线。

最近,山西某医院的医生李某某因为收受患者5000元红包嫌少的新闻引发全网的热议。

医生收5000元红包还嫌少,仅被医院内部处理是否过轻?

在网络曝光的视频中,一名身穿白大褂的男子,收了5000元的红包还嫌少,称“两个领导一人2000元,你给这5000元能干啥,啥也干不了。”

据称,李某某还接受了宴请,患者家属还送了价值5000元的烟酒。

公开资料显示,李某某是外科学博士、硕士生导师,2012年硕博连读毕业于某医科大学普通外科学专业,是山西省抗癌协会胃癌专业委员会常委兼秘书、山西省医学会胃肠外科学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西省抗癌协会胃癌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而且,李某某于2019年曾获“三晋英才-青年优秀人才”称号。主持完成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1项,参与十一五、十二五国家高新技术发展计划(863计划)两项,发表国内外论文10余篇。

从公布的个人学历、领域成就可知,医生李某某的专业能力不错,有着自己的建树,但是这并不代表这可以成为收受患者财物的理由和手段。

同时,针对医生李某某的以上行为,院方通报称,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六个月、扣罚六个月绩效奖励。

看到这个处分,很多网友提出质疑,认为仅仅是院方的内部处理是否过轻?受贿5000以上不算犯罪吗?

本案中,医生李某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国家《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形象和医院声誉,医院称在其职能范围和法律法规范畴内对李某某的进行以上的处理,但是对于该案件建议深入调查,明确李某某的收受数额,因为数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其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而根据以上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李某某作为一名医生主动向患者索要5000元红包以及接受患者家属宴请的行为已经违规,虽然根据目前公布的收受数额还达不到刑事犯罪的标准,但是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相关部门应该调查清楚李某某收受数额的多少和具体细节,从而作出全面的处理。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是责任,也是使命,如果成为谈判的筹码,那么所有的职业似乎也就成为变卖的市场,做好分内的事情不仅需要能力,更需要我们保持住道德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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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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