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网上买证冒充律师记者设摊敛财,被宜州警方一窝端!

一封举报信识破假律师假记者

2022年4月初,河池市宜州区委政法委接到宜州区“扫黄打非”办转发的一封举报信,举报人覃某称:2020年底他先后两次被“律师”黄某以“记者采访曝光维权”费用的名义收取6000元的费用,费用收据是文具店买来的收款收据,后覃某发现所谓记者曝光的事件竟然是无法打开的链接,维权事件更是杳无音信。遂怀疑律师和记者为假冒而举报。

接到举报后,宜州区委政法委指派宜州区司法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接案后,司法局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很快查明自称“律师”的黄某从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资格证。但黄某仍以律师的身份,在宜州区庆远镇共和路租用门面,开设“广西河池市某某律政法律服务中心”并自任中心主任开展法律服务业务,从事法律咨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代理等业务。而该机构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没有收费许可证,收据也是在文具店购买的收款收据。收据印章全部是假冒伪造!经查,仅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一年间,黄某就以“广西河池市某某律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名义,以50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各种代书费、代理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有据可查的就超过十万元,涉及宜州、都安、大化等多个县区十多个乡镇。

调查终结后,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黄某作出责令停止非法执业等行政处罚,并联合相关部门取缔其非法工作场所。

两男子网上买证冒充律师记者设摊敛财,被宜州警方一窝端!

拒不悔改,暗中营业招摇撞骗

共和路的营业点被取缔后,黄某仍不悔改。又在庆远镇城中东路租了一个门面继续设摊揽客。有了上次被取缔的教训,这次黄某不再制作“广西河池市某某律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招牌放在门头,而是通过发放写有“黄某,律师,特约记者,代理诉讼、法律咨询等业务”的名片,自称自己是律师、国家公务员、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等名头自主揽客或熟客介绍开展“业务”。2022年5月,黄某的都安籍老乡蓝某找到他,请求黄某帮他写自家土地纠纷的案件材料。黄某对蓝某说可以免费帮蓝某写材料,前提条件是蓝某帮他看管门面,负责日常接待等工作。于是,蓝某就留在黄某门面上班。

在黄某店面上班以来,蓝某先后以个人或黄某的名义,为黄某及其所谓的“广西河池市某某律政法律服务中心”代收环江县韦某流支付律师代理差旅费、宜州某公司代理诉讼费等十多家单位或个人的代理费数万元。黄某还以所谓的律师、某某法务集团主任、国家中级法务咨询师等名头为幌子,骗取多家公司单位的信任并担任其法律顾问。

为骗取前来办事群众的信任,黄某、蓝某还花钱在网上办理了“中华某某网络电视台”特约记者证、国际新闻记者某某会记者证等证件,谎称是特约记者,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可以联系媒体记者帮助当事人在媒体上曝光诉求,以达到向相关部门进行舆论施压而达到诉求目的。一年多来,黄某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利用诉求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诉求被驳回的急切心态,组织所谓的某某周刊、某某之声特约记者采访当事人,然后把所谓的“文章”发表在网络上,并利用这些“文章”煽动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施压上访。造成影响恶劣的后果。

两男子网上买证冒充律师记者设摊敛财,被宜州警方一窝端!两男子网上买证冒充律师记者设摊敛财,被宜州警方一窝端!两男子网上买证冒充律师记者设摊敛财,被宜州警方一窝端!两男子网上买证冒充律师记者设摊敛财,被宜州警方一窝端!

对抗审讯,辩解说词自相矛盾

黄某蓝某肆无忌惮的的招摇撞骗行为引起宜州区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政法委及时召集公安、司法等部门对黄某蓝某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由于案件复杂,涉及面广,为将黄某蓝某绳之以法,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调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在收集好充分证据后,11月22日,专案组突袭黄某正在营业的门面,当场收缴黄某蓝某用于招摇撞骗的证件、招牌、名片、印章、收据及当事人档案材料等一百多份(件),并将黄某蓝某传唤到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询问。

面对公安人员的询问,黄某依然摆着“大律师”的姿态,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违法犯罪,辩称自己代理诉讼收费是某某律政法务集团总部批准,从事代理诉讼是合法的。当民警质问他,根据诉讼法规定,只有获得律师资格证才能代理诉讼时,黄某又辩称自己虽然没有获得律师资格证,但是授权委托批准的中国公务员,法务咨询师,当然有权代理诉讼。民警质问黄某何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何部门授予法务咨询师?没有获得律师资格证为何给别人的名片写自己是黄某律师?黄某竟然说律师就是搞法律工作的统称,律师不一定要律师资格证。录取中国公务员和授权法务咨询师,那是上级部门的事情,无可奉告。

对于黄某自相矛盾荒诞的狡辩,民警一一给与驳斥。并向黄某出示其所涉嫌犯罪的刑罚条款。黄某方才醒悟。但仍然辩称自己代理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生活,为老百姓服务。

另一嫌疑人蓝某辩称自己只是协助黄某工作,帮助黄某收钱以赚取生活费。至于所办的记者证都是从网上花钱购买和办理的,主要是利用记者的身份开展一些新闻采访、民事案件跟踪报道。民警向蓝某展示新闻采写必须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记者证,否则就是违法。蓝某这才醒悟自己的无知。

鉴于黄某、蓝某涉嫌犯罪的行为,11月26日,专案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黄某、蓝某二人以涉嫌招摇撞骗刑事拘留。目前此系列案件仍然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

来源:宜州警事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30 09:41
下一篇 2023-12-3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