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是做法务,还是律师好?

首先,“法务”和“律师”无疑是两种职业,无论从职业发展方向,还是从工作性质和劳动关系上。但这两种职业的专业要求其实并不算区别很大,当然只是说法务和民商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自然另当别论。

其实知乎上其他大神对于律师与法务的区别已经说的很明白。大概就是律师业务面广,民商行刑非诉无一不做,收入全靠自己,没有案源等于零;法务是公司员工,工资固定,旱涝保收,专业能力主要针对合同、劳动、民商,可能还涉及行政和刑事,但不算日常。

既然,大神们在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已经讲解分析的很是透彻,我就不再赘述。仅以自身经历讲一下,这两个职业之间转行的一些粗略见解,有不当之处,敬请同行指正。

我要说的是,法务与律师之间的转化也可谓是无缝衔接,无论律师转做法务,还是法务转做律师,对职业发展来说都是相得益彰的。

我从14年开始在北京一家律所做律师助理,并负责律所运营和案源拓展工作,并在16年时与我的老师合作在北京通州区设立了一家律所。在律所的三年多时间里,虽然尚未取得律师资格,但日常的工作与普通律师无疑,诉讼仲裁经验也算是丰富。直到17年年底开始从事法务,历任三家集团型公司的法务经理。

诉讼经验帮助我更好地发现公司业务经营中的风险点,从而可以更好地为公司做好法律风险控制。尤其是在合同合规工作中,出于对类似诉讼案件的经验,草拟、修改合同时更容易发现问题,设计出对公司有利的条款,同时规避相应风险。

即使出现纠纷,也因为有诉讼经验,很是注意证据材料的留存和收集,在谈判和诉讼中很少陷入被动尴尬,甚至可以力挽狂澜,多次为公司在诉讼仲裁案件中取得理想的结果。这也就是我说的“律师转做法务”的相得益彰。

在从事法务期间,曾任职的公司均为集团型企业,业务内容包括餐饮,物业,工程,教育,工商服务,旅游业等等。因此为我积累了对于这些行业的深入了解和相应法务经验。要知道法务不只是写写合同,打打官司。还需要参与业务设计、商事谈判等一系列对公司发展举足轻重的工作。

单单只是合同一项,要做得来甲方,也当得了乙方,很是练功夫。更何况解决劳动纠纷,谈判止损或维权。还有职场社交方面的锻炼也是对我现在从事律师的一大臂助,这就是我说的“法务转做律师”的相得益彰。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29
下一篇 2023-12-2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