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子女对簿公堂 法援调解积怨化解

:赡养纠纷

指派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王宁

案情简介:受援人杨某系七十岁高龄老人,与妻张某共同生活。2016年11月15日,张某突发心肌梗塞,前后住院二十余天,共花费医疗费6万多元,出院后依靠药物维持生命。杨某与张某育有子女三人,均已成年,多年来未尽赡养义务,母亲突发疾病,仍不管不问。杨某无奈来到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承办过程:因杨某系七十岁高龄老人,符合援助条件,中心第一时间启动了援助程序,指派王宁律师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王律师立刻与杨某约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据悉,杨某与张某每月从村大队领取生活费共计1900余元,因张某生病,每月需支付各类医药费1500余元,沉重的医药费令两位老人生活无着落,故欲起诉子女,要求三子女每人每月给付生活费2000元。

王律师分析后告知杨某,赡养费虽无固定标准,但法院会结合老人生活所需及当前社会一般生活标准等情况综合考虑,索要2000元生活费过高,恐难支持。经与杨某协商,其同意将生活费降至每人每月750元,并要求三子女分摊张某前期6万多元医疗费。王律师指出要主张医疗费需提供相关医疗票据,杨某称,票据由大儿媳保存,开庭时会带过去。充分沟通后,王律师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拟写起诉状,以杨某名义诉至北辰区人民法院,要求杨某三子女分摊医疗费6万余元,并承担赡养费每人每月750元。

庭审中,杨某的大女儿杨某新当庭提出,6万多元医疗费中,自己已承担3.6万余元,弟弟杨某文承担了1.8万余元,杨某与张某仅实际支付7000多元,称自己本不该承担这么多,并当庭向杨某索要医疗费。二女儿杨某荣指出,杨某与张某除了每月1900余元的生活费外,另有四套房产,其中三套常年出租,每年租金就有十余万元,另有两张存折有存款数十万元,足够其生活所需,故主张其姐弟三人不应支付赡养费。杨某听其子女所言,当庭大骂三人,一时庭审失控,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休庭后,王律师一边安抚杨某情绪,一边询问庭审中其子女所言是否属实。杨某拒不回答王律师的询问,仍旧大骂三子女不孝。见杨某情绪难以平复,王律师决定改变策略从张某身上着手,与张某聊聊家常,拉近与张某的距离,建立双方信任,希望张某如实告知案情,以便有效解决问题。经过王律师耐心讲解,张某终于放下心理包袱,将真实情况告知。原来6万多元医疗费杨某确实仅支付7000多元,其他由大女儿和儿子承担,之所以起诉索要医疗费是因为大女儿认为自己拿的钱多,要求杨某还钱,杨某一时气不过,才提起诉讼,想让法官判决分摊比例。至于二女儿提到的房产问题,杨某确实有四套房产,但是只有一套常年出租,每年租金2万元,另外两套因面临拆迁,出租困难,无人承租。而庭审中提到的两个存折仅有几万元存款,根本没有二女儿说的那么多。

得知实情后,王律师经计算发现,杨某夫妇二人每年的收入足够支付生活医疗开支,故询问张某诉讼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张某告知,生病住院后,三子女因医疗费一事经常吵闹,杨某认为子女不孝,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教育子女。了解了杨某夫妇的真实意图后,王律师一方面向其讲解诉讼的目的应当是依法维权,不是教育、斗气之用;另一方面耐心做杨某二人思想工作,同时主动找到杨某的三个子女,从法律和亲情角度进行调解。

承办结果:最终三子女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平均分摊6万多元的医疗费,承诺会经常探望二老。杨某也对其子女表示谅解,决定撤诉。

案件点评: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赡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本案中,当事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久病床前无孝子的现状让其想到借法律武器教育子女的办法。援助律师查明情况后,通过调解方式使一家人化干戈为玉帛,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维系了家庭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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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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