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能够帮你调查取证哪些东西?

中国律所不像《傲骨贤妻》中大所那样配有专门的调查员,要调查案件事实,只能律师自己出动,或者,让律师助理出动。

涉及民事,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可参见《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一条规定:“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涉及到刑事,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可参见《刑事诉讼法》中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经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那么,律师都会做怎样的调查取证工作,是否毫无限制?在这里,就只简单讲讲律师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内容,可以在网站调查的方式以后再分享。

律师能够帮你调查取证哪些东西?

一、调查工商档案

调查工商档案分为查内档和查外档。外档是指普通公众可以查询的有关公司的信息,例如基本的商事登记信息、章程、变更记录(变更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股东等)等。内档则是指公司或企业选择不公示,或法定予以保护不公示的内容,例如公司设立时的档案资料(有设立公司的股东身份资料、协议内容等)、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商事公示制度变更前工商局可以公示,现在已经不再登记公示)、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检报告、行政处罚信息等)。

如果仅需要基本的商事登记信息,直接去到“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输入公司名字全称,即可查找打印,无需跑到工商局。

但如果要调查公司章程,就要去到工商局,很多人自己跑到工商局,但被工商局拒绝查档,为什么?

因为你去错工商局了。

一般查档的流程是:

1、弄清公司所在的工商局;

2、弄清想要调查的资料,以确定是否可以直接网络搜寻解决;

3、百度或高德公司所属工商局位置,去到并取号查档;

4、打印你所需的资料。

公司的档案资料中有许多名头,许多人不明白不同名头的资料有什么作用,以致于到了工商局把全部资料都打了出来,然后交给律师筛选,实在有些浪费纸张。

对于律师而言,由于长期接触这类文件,可以了解到何种资料有何种证明用途,去到工商局慢慢调阅材料后,再打印所需资料,自然比当事人全部打印,效果要更好。

不同的工商局打印也有不同的要求,对于律师调查的要求也各有不同,一定要提前确认工商局要求再过去更好。

否则,去到现场就只能碰运气了。

二、调查房产

当案件涉及分割房产,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也要了解案涉房屋上是否存在其他权利问题(例如有没有抵押、查封等情况)。律师需要去到房管局进行调查,打印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表(全国各地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表的抬头名称会略有区别)。

调查房产,首先看能不能以人查房。目前新疆、湖南长沙等地还是可以以人查房,而广州已经禁止以人查房。如果不能以人查房,调查房产需要取得授权,否则只能查询到房产地址、面积、证号以及基本的权利情况,看不到产权人的信息。调查房产的授权,一个来自业主,一个来自法院。律师一般是通过法院授权查询。

三、调查婚姻信息

调查的婚姻档案信息,一般是指调查公民个人的结婚登记表、离婚登记表、离婚时提交的离婚协议等登记相关资料。由于涉及公民隐私,调查婚姻信息需要经过法院的授权,然后再到对应的婚姻登记机关调取档案。

律师调查婚姻档案信息,首先要搞清楚两人有可能在哪里结婚,一般中国大陆人民结婚,是在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中国大陆人民与香港人结婚,有可能在内地,也有可能在香港。中国大陆人民与外籍人士结婚,有可能在内地,也有可能在国外。如果连两人有可能在哪里结婚都不知道,那就需要律师和当事人摸查,通过法院核实是否有婚姻登记信息,再到相应的民政局调查婚姻档案信息。

婚姻档案信息可以用来做什么呢?可以用来追加配偶,要求承担夫妻债务。可以查询人员身份信息。可以查询相关财产线索。对于律师协助当事人主张权利,大有裨益。

四、调查户籍底册

中国公民的身份证地址可以反映出其户籍地址,从身份证地址着手调查中国公民受到管辖的派出所,之后再去派出所调查户籍底册。从户籍底册可以看出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情况,如果要追究其家庭成员的连带责任,调查户籍底册就是不错的着手点。

五、律师调查须知

律师需要找证据,证明主张的事实。有时证明事实不能仅依靠合同、协议证明,还得结合其他的文件(例如政府机关的政策规定文件、政府机关系统的记录、个人信息等资料),才能形成强而有力的证据链,让法官存信。很多时候,律师调查取证也要去碰碰运气,要看是否可以找到强有力的证据。

另外,律师决不能伪造证据。律师伪造证据是犯罪行为。敢玩火的律师还没几个。根据资本论的内容(利润超过300%会让人愿意铤而走险甚至犯罪),绝大部分案件都不值得我们冒险。

六、律师调查的司法工具:律师调查令、法院补充材料通知书

现今广州在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令律师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主动权,律师可以先行走访调查确定哪里有可以调取的资料,然后向法院进行申请,由法院出具调查令以后,可以持调查令去到相应的部门调查资料。

如果您所在的城市已经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可以让律师申请调查令,持调查令到各个机关沟通调取相关资料,如果没有这一制度,同样可以让法院出具补充材料的通知,然后再拿着这些通知书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但现在调查令制度刚好会遇到很尴尬的问题。当律师兴冲冲拿着调查令要调查取证,相关部门的人一般都要横眉冷对:“你代表法院来的?”

“不是,我有调查令。”

“你代表法院来调查的?”

“不是,我有法院开出的调查令。”

“法院让你来调查?”

“是的,我可以拿他们出具的调查令来调查。”

“你代表法院?”

“不,我不代表法院。”

“那你说什么,你没权调查,走吧”。

现在相关部门的意识依然留在要公检法人员来调查才能提供资料,律师即使拿到调查令,也需要经过一番沟通,才有可能争取到调查取证的结果。所以律师们要想调查取证,确实不是件易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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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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