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执行难”的现状,律师应当如何更加细致地进行执行工作

面对“执行难”的现状,律师应当如何更加细致地进行执行工作。

“执行难”是一直以来的难点。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未进行保全措施,导致被执行人在诉讼过程中已经转移、隐匿财产。执行阶段的查控财产未起到作用。

二、执行案件众多,法官工作压力大,执行推进缓慢、执行效率低。

三、执行阶段,法官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只能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被查控时点的财产现状,对具体的财产流向和关联线索无法查控。

律师在执行阶段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代委托人申请强制执行,更应该为所代理执行案件进行实质性的工作。根据本人的办案经验,律师在执行阶段可以做以下工作,增加执行到位的可能性。

一、律师主动向执行法官索要或者了解“总对总”查控表即“五查表”。“总对总”查控表可以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名下车辆、房产和债券等财产信息。

二、如果“五查表”不能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则应当进行倒查。具体而言,调查资产在“五查”之前的流动情况。分析被执行人存不存在转移、隐匿财产和不正常交易的情况。

三、倒查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律师可以向执行法官申请调取被执行人银行流水,重点调取其交易活跃、资金流转频繁的银行卡流水。这样,可以查到资金流向、查到被执行人的具体的、固定的缴费习惯(例如,房贷的缴纳情况、物业费的缴纳情况、子女上学的学费的缴纳情况)。此外,还有可能查到是否有大额资金向流向被执行人的利害关系人或者关联公司(可能存在不正当交易)。例如:在一起离婚诉讼中,男方否认婚姻存续期间的唯一住房是女方出资,办案律师通过调查银行流水信息,查到女方账户有多笔资金汇入房地产开发商,并且汇入资金数额恰好是争议房产的首付款。该事实能够证明房产为女方出资首付款。

四、查被执行人的房产内档。首先,房产内档可以看出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住址信息和联系方式。其次,房产内档可以看出交易价格。通过交易价格和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可能能够判断交易双方关系(是否为利害关系人),如果涉及虚假交易或者明显低价交易,则可以考虑行使撤销权。

五、公司为被执行人则需要调取工商登记内档。(1)审查章程。重点审查公司对外投资、对外借款的表决通过比例是否为三分二以上通过。(有些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明明有营业收入,却能够把账目做亏损,来躲避执行。)(2)申请调取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尤其是有盈利收入当年的资产负债表),从中可以查到当年的企业营收是否入账及公司的对外投资、借款情况。(3)申请调取公司的年检报告,查询公司有无对外投资和借款。投资、借款是否通过股东会决议,是否有借款凭证等。(4)还可以考虑起诉未出资到位的股东,要求其承担未实际出资范围内的补充责任。(公司的工商内档可能可以查到公司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和公司的基本账户、一般账户)(5)公司的工商内档也可能看到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和经营场地的实际情况(是租赁场地还是公司自有产权)

综上,如果公司怠于行使债权和对外投资的权益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考虑行使代位权。

六、申请调取诉讼阶段的卷宗。通过卷宗可以看到,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和地址(授权委托书、送达回证有记载)。

七、申请调取被执行人的微信和支付宝交易记录。通过交易记录能够看到被执行人是否每月有固定收入情况以及工作单位名称,甚至可能找到被执行人的固定每月还房贷、车贷的记录。

总之,执行阶段,律师也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执行律师应当积极与执行法官配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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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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