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精神类疾病患者不能买保险

为什么精神类疾病患者不能买保险

从我进入保险行业以来,一直有罹患精神类疾病,如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等,的朋友和我沟通保险相关事宜,但是非常遗憾,除了极个别的产品类型之外,绝大部分保险在健康告知上都会明确提示精神类疾病无法通过健康告知。而且目前见到的几乎所有保险都会在责任免除条款上说明,精神类疾病发作期间或者患精神类疾病期间出现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原因,绝大部分业务人员给出的都是“健康告知/责任免除就是这样规定的”之类的答复,但事实上,这背后是有着完整的逻辑链条的,今天给大家详细讲讲为什么精神类疾病无法购买保险。

1、为什么精神类疾病患者不能买人寿保险

这里提前说明一下,以下的讨论均针对成年人,另外,因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带有非常鲜明的大陆法系的特征,判例对个案没有决定性的参考意义,所以如果有特殊的案例,应当作为个案看待。在法律实操过程和学界,对于精神类疾病患者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如何认定其作为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断标准始终有争议,所以以下的讨论均为一般性的理论分析。

精神类疾病患者无法购买人寿保险,如定期寿险、重疾险等,的主要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称保险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十四条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下

为什么精神类疾病患者不能买保险

大多数精神类疾病的显著特征是不同程度地缺乏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结合法条和精神类疾病的特征,在法律上可以认定精神类疾病患者在民事行为能力上是有局限性的。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被保人投保“身故责任”,而目前的人身险,都是含有或者至少是可以附加身故责任的保障的。

结合上述两点,我们就可以得出为什么精神类疾病患者无法购买人身险。因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作为“被保人”被投保含有“身故责任”的保险。

当然,这里也有一些特例对部分轻微精神类疾病的智能核保可以标体承保,但是在免责条款中也一定会对“精神类疾病”发作期间的责任进行免责。

但这并不违背保险法和民法,因为轻微的精神类疾病患者并非完全丧失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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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1-20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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