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通过视频方式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会上,在15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各国贸易部长签署了RCEP协定。商务部钟山部长代表中国政府签署协定。这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11月16日,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发布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文本的中英文版。
第11章知识产权部分包含14节共计83条,以及《附件一 特定缔约方过渡期》、《附件二 技术援助请求清单》。
第11章知识产权部分目录如下:
第一节 总则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著作权和相关权利
第三节 商标
第四节 地理标志
第五节 专利
第六节 工业设计
第七节 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
第八节 不正当竞争
第九节 国名
第十节 知识产权权利的实施
第十一节 合作与磋商
第十二节 透明度
第十三节 过渡期和技术援助
第十四节 程序事项
附:知识产权部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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