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征夫委员的“江湖气”和“法律心”

(两会人物)朱征夫委员的“江湖气”和“法律心”

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题:朱征夫委员的“江湖气”和“法律心”

中新社记者 杨程晨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朱征夫委员是麦克风追逐的焦点。一方面是其提案聚焦法律热点议题,引人关注;另一方面,他和多位到场采访的记者关系熟络,聊起天来“称兄道弟”。在专家学者云集的社科界别,朱征夫颇具“江湖气息”的个性独树一帜。

朱征夫委员的“江湖气”和“法律心”

3月1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朱征夫委员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

2019年首个工作日,朱征夫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答复函。虽然已提前得知相关消息,但他仍难掩兴奋。

去年全国两会,已连任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的朱征夫律师,再度就收容教育制度提交有关提案。和过去不同,这次他选择了另一方向——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对朱征夫这份“首次针对合宪性审查提案”的答复函写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调研,了解收容教育制度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

收容教育制度的法律依据源自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2018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报告中称,通过调研论证,各有关方面对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已形成共识,启动废止工作的时机已成熟。

“这是很大的进步。”朱征夫认为,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在望,是法治和人权发展的趋势。

2003年,孙志刚案导致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刚担任广东省政协委员的朱律师又提出,建议取消劳动教养制度。“孙志刚案让法律界受到鼓舞,但在那一年提出废除劳教仍然感受到不小的舆论压力。”

2013年,劳教制度正式废止。已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朱征夫,隔年再提案取消收容教育制度,随后就该制度的废止多次提出建言。

在本次大会的一次小组发言时,朱征夫操着浓重的南方口音谈其眼中的法治变化。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社会法治意识明显提高,以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为重要标志的法治进程不断迈进。

“全体法律人都希望法律进步得更快、更加完美,对人权保护更加周到。”朱征夫仍不忘“法律初心”。今年政协大会,他关注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的朱征夫,来自湖北荆州,于上世纪80年代末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前往广州工作,数年后成立律师事务所并工作至今。

见证这一职业30年来的变化,他有感执业律师队伍的茁壮成长和所做贡献。他感言,律师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法律权威方面同法院、检察院的使命一致,没有一支健全的律师队伍就不可能有法治建设。

他强调,不可否认,有个别律师行为不规范甚至构成犯罪,但这不是主流。大多数律师都在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恳工作。全社会对律师职业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2018年底,朱征夫接到电话要求填写政协委员履职报告。加上在广东省政协的经历,已有17年建言资政经验的朱征夫仍感“新鲜”,同时也意识到新时代政协委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政协委员就应该多参加专题调研、专题协商等,实际上是提高委员对于履职的认识,更加积极地参与履职。”

朱委员说,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互相补充、共同发展,既能够发扬选举民主的优势,让多数人主导国家政治;同时又能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让部分人亦有渠道表达愿望,很大程度上避免选举民主的弊端。

他表示,人民政协强调“有事多商量”,鼓励协商,是“和而不同”这一中国古老智慧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成功实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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