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快讯在创新中求发展 ——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集、散式”办案方法行之有效

检察快讯在创新中求发展 ——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集、散式”办案方法行之有效

在创新中求发展——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集、散式”办案方法行之有效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由于种种原因,1-5月份一直处于“无案源、无立案”的“两无”境地。该院在新班子成立后,结合该院办案工作和绩效考评现状,立即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展开大讨论,决心在创新中解决问题、在创新中寻求发展。特别是针对自侦部门“两无”实际情况,集体为自侦部门问诊把脉,找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集、散式”工作方法,并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内立案侦查9件9人,取得良好效果。

整合资源,建立集中领导与分散负责制相结合大自侦工作模式,强化人员管理、扎实推进自侦工作。

该院长期处于各科、局、队、室分散管理的模式,自侦部门办案人员协调困难、物质保障协调困难、办案车辆使用协调困难、经费保障到位困难,导致自侦部门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最终形成“无案源、无立案”的局面。该院新任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余学龙到位后,把他多年来管理自侦部门的经验融入到象山区检察院,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决定将反贪、反渎、预防、法警、技术等部门整合,形成由“一把手”总抓,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协助管理,各科、局、队分工负责,院其它部门密切配合的集散式管理模式,克服大自侦办案人员老化、部门协调困难等老大难问题,强力推进自侦工作深入开展。

统管案源,建立大自侦案源、线源集中管理与办案小组分散初查的工作模式,强化对线索初查工作。

该院在办理自侦案件中,成立了由反贪局长、教导员、副局长和反渎局局长组成的案源、线索管理与评估小组,对来自本院转入、上级交办和侦查发现中的线源进行集中管理,交由各办案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初审、初查、初评,案源管理与评估小组再对办案小组提交的工作报告进行侦查可行性评估,在此基础上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有效开展侦查工作,确保侦查工作少走弯路,有的放矢。

抓住关健,建立集中突破与分散侦办相结合的案件侦管模式,强化对办案力量的综合运用和办案责任制的落实。

该院大自侦充分运用大集中与分散负责制管理优势,把自侦部门办案能手集中起来,成立案件办理核心工作小组,强化办案力量整合、细化办案工作方案、突出询问与讯问关节点的侦查工作,待案件突破后,再交由各办案小组进行后续侦办。确保了案件在短时间内能有效突破;确保了案件后续侦查方向更明确、更精准;确保了后续取证工作的人员落实、和质量把控;确保了办案责任分工和责任倒查通道畅通;确保了能有效防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强化保障,建立车、钱、物的集中管理与分类授权、限额使用的集散管理、保障模式,减少推诿,提高工作效率。

该院对大自侦部门采取集中管理与分类授权、限额使用的集散管理、保障模式,即集中管理、集中监督的同时,又授权部门领导和主要承办人在工作实际中灵活把握、分散处置。比如对大自侦车辆使用区别于院集中使用、审批的方式,采取自我审批、院集中维护的管理模式;在物质保障上采取大件办公用品由办公室集中采购、办案使用小件商品自行购买的集散采购模式;在办案经费使用上采取集中审批、集中审查,授权自侦部门及案件主要承办人限权、限额分散使用、自我管理的模式,减少审批时间,做到快速审批、快速保障。通过集散式后勤保障,确保了办案用车审批快、办案资金到位快、办案物品到手快的精准保障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大自侦办案工作效率。

强化规范,建立自侦部门定期分散对查与院不定期集中排查、评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自侦案件质量。

为提高办案质量,该院自侦部门定期组织案件承办人分散对查,即在案件承办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骨干对自侦部门所经办的案件进行交换检查,有效防范漏证、漏签、漏页、漏字;有效克服错句、错字等个别案卷、文书不规范和存在技术暇疵的现象。同时,该院检察长还对自侦案件亲自审阅,并不定期组织案管、公诉、侦监等部门办案能手对自侦案件进行排查、找茬、评估,在保证适用法律条文规范、正确的同时,全面提高自侦案件、案卷质量。

作者:江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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