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动态#勐海:自侦部门采取措施规范司法行为

近日,勐海检察院自侦部门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面对职务犯罪案件日趋群体化、系统化、区域化的新趋势,以及新刑事诉讼法对办案工作的新要求,该院积极研究和采取措施以应对新变化。

一是高度重视和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勐海检察院作为第十三批省级文明单位,一直以来,司法规范化水平总体是好的,但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对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公正司法的新要求,该院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如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笔录复制、粘贴导致笔录内容与录音录像不一致的问题还没有杜绝,讯问、询问过程用语不规范、不文明的情况仍有发生,此外,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或多或少存在。针对这些问题,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下大气力切实加以改进、解决。

二是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该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严格要求干警要深刻认识修改后刑诉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检察机关进一步更新、转变和深化司法理念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的理念,法治重在规范和约束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一系列司法新理念、新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办案讲依据、规范办案讲程序、高效办案讲效率、文明办案讲形象、优质办案讲质量、廉洁办案讲纪律、安全办案讲责任。做到监督者更要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把规范司法行为的新要求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三是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同步录音录像是规范自侦讯问活动最为有效和重要的手段,是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该院要求自侦干警要严格执行高检院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切实做到“全面、全程、全部”的要求;提高讯问、询问活动的规范性,坚决杜绝一人讯问、询问现象,以及指供、诱供甚至逼供等各种违法取证行为发生;提高讯问笔录制作的规范性,进一步强调对案件事实、定性具有关键作用的重要证据都要在笔录中做到同步标注,避免复制、粘贴造成笔录内容与录音录像不一致的现象发生。

四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针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要依法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这一建议,该院提出要严格按照新刑诉法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切实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特别是要严格依法适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许可律师会见的规定,规范操作。同时,要注重认真听取律师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意见,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及相关的反馈机制,形成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五是严格确保办案安全。该院始终要求干警树立办案安全是自侦办案的最低要求,必须做到万无一失的工作理念。任何时时候要始终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州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强化办案安全评估预警,做细、做实办案安全防范预案,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夯实办案安全防范基础,坚决杜绝任何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据悉,该院除采取上述五项措施应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新挑战外,还积极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对保障人权的要求,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大力强化办案安全保障措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办案风险的预判和评估,把办案安全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高压线,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和纪律,不折不扣的把规范司法行为的新要求落实到各个检察办案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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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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