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法院 家事审理 聘请调解员当“和事佬”

南明区法院 家事审理 聘请调解员当“和事佬”

家事调解中心里,当事人显得很放松。

清官难断家务事。因为其中有说不清的纠葛、有理还乱的恩怨、细节繁杂的财产纷争和利益冲突……

裁判易,事了不易,人和却难。这也是家事案件让人不轻松的原因。因为,再公平公正的判决,也弥合不了被撕裂的情感。

为此,南明区法院在原少年法庭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家事少年宣判团队,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建立成为一支专业化的家事审判队伍。同时,公开聘请退休法官、律师及高校老师在内的人员作为调查员和调解员,参与案件办理。

法庭里有了“家庭会客厅”

没有法庭里常见的深色高椅宽桌,淡黄色的沙发,木质的茶几,还有饮水机和绿植……如果不是墙上有“调解千家事”几个大字,这里更像是一个家庭的会客厅。

来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区的家事调解中心,一进门,往日的法庭印象就被颠覆了。

“这样布置让来到这里的当事人,首先感到的是家庭和谐平等的氛围,淡化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南明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刘庭长告诉记者,家事纠纷是基层法院最常见、最传统的案件类型,通常没有复杂的法律关系或巨额的涉案标的额,涉及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比较简单,算不上是疑难复杂案件,但审理难度较大,主要原因就是家庭成员间的情感出现问题。一纸判决容易,但这仅仅是从法律层面作出关于权利义务关系的判断,案结了,事未必了。不触及矛盾产生的根源,不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裂痕依旧在,有可能酝酿更大的矛盾。

家庭财产纠纷事了人和

下午2点,家事调解中心里正在调解一起继承纠纷。主持调解的,是一位由法院公开聘请的调解员,巨子律师事务所的肖慧律师。

调解中心内,没有“原告”和“被告”的铭牌,而是换以“母亲”和“子女”的称谓,面对不一样的“法庭”,当事人并没有打官司时的剑拔弩张,反而显得很放松。

原来,本案的原告,林母(案中人名均系化名),今年已79岁高龄。1958年,她与老伴林父结婚,并生育了林甲、林乙、林丙、林丁等6个子女。

1985年左右,两老在南明区富源北路修建了一套50多平米房屋,登记在林父名下。子女结婚后,该房屋一直由两老居住。

2017年3月,林父去世。恰巧遇到该房屋被征收,女儿林乙在没有告知其他家人的情况下,独自办理房屋征收事宜,引起了家人的不满。一家人因房屋分割问题产生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为了避免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们又在房屋分配问题上产生矛盾,林母将6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南明区法院接到诉状后,家事审判庭将该案委派给由法院公开聘请的调解员,巨子律师事务所的肖慧律师,进行诉前调解。

肖慧律师接到案件后,分别向林母和子女们了解情况,并单独进行了沟通。

了解各方的意见和矛盾后,肖慧律师提出了解决方案,该房屋属林父林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享有50%产权。按照《继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林父去世后,其名下的50%份额,由林母和6个子女平均分配。

解决方案得到当事人的初步认可后,肖慧律师将当事人召集到了南明区法院调解中心。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肖慧律师从法律上释明解析,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向当事人述说亲情。看到在场当事人重拾亲情,肖慧律师突然大胆的提出,希望子女们放弃继承权,由林母一人继承。

最终,在宽松的氛围里,子女们同意放弃继承权,一家人乐呵呵地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身为律师,代理案件可以获取丰厚的收入。可作为调解员,却不收取当事人一分钱的费用。”肖慧律师说。

调解员充当“和事佬”

“婚姻家庭案件虽然是传统的民事案件,但其明显不同于一般的纠纷案件,该类案件具有高度的社会性,也具有较大的隐蔽性、私密性,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刘庭长介绍,近年来,该类案件大量出现,南明区法院每年的家事、少年案件在1300件左右。

南明区法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也是贵阳市法院系统首家试点单位。2016年7月,南明区法院在原少年法庭基础上,正式组建家事少年宣判团队,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家事审判队伍,建立了一套家事审判专业机制和社会联运机制。

针对家事纠纷特点,制定了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心理咨询员疏导制度,公开聘请退休法官、律师及高校老师在内的人员作为调查员和调解员,参与案件办理。

如今,南明区法院已聘请了3位老法官、2位高校老师及4个律师事务所的20名律师充当调解员。还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参与案件办理。

让当事人感受法律的“温度”

刘庭长表示,调解要比直接审判更有利于修复当事双方已破损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消解当事人之间的恩怨、修复受损的亲情。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家事案件立案后,先由家事调解员或法官先行调解,调解贯穿了整个家事案件的诉讼过程。“只有确定已无法调解的家事案件才进入诉讼程序。”

调解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接受法院的委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针对特定事项,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社区、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及未成年人抚养状况,向法院出具完整的书面调查报告、出庭陈述意见,为法院裁判提供相关资讯。

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法律纠纷。协助家事法庭法官进行调解、查明案件事实,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化解纠纷、修复创伤。

如果家事调解员的诉前调解,解不开疙瘩,不能达成调解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法官可以根据家事调解员的总结,明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从而对症下药,使案件能够更好更快的解决。

2017年1月至今,南明区法院共接收家事案件941件,结案731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430件。即使调解不成功,最后判决的离婚纠纷,上诉率几近为零,这为修复亲情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其中,经调解员调解案件154件,调解成功69件,调解率达44.8%。

图文:孟剑飞 来源:贵州都市报 编辑:张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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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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