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5人获刑!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相信大家都接到过询问是否需要贷款类的电话,有时急需用钱的时候往往会有人同意在他们那里办理贷款类的业务,可是这其中到底有哪些猫腻和陷阱,我们往往不太了解,下面要说的便是这类贷款常用的手段,事主周先生也是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为大家讲解其中的门道,并给大家以警示。

2023年2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里,被告席上坐着将近二十余名被告人,他们都是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21年8月,周先生接到一名自称是银行贷款中介李某的电话,询问其是否有贷款需求,因当时急于用钱,周先生便同意向李某所在的公司贷款。

在中介李某的带领下,周先生先后去了5家银行申请贷款,可没想到一周后等来的却是5张大额信用卡。

就这样,周先生按照对方的指示,前后在李某所在公司通过刷信用卡刷了106万元,对方承诺分几次向他提供回款,可最终周先生收到的却只有89万余元,离实际金额相差近16万元。

周先生一直不同意支付对方所谓的这笔十多万的管理费,要求对方尽快将余款返还给他,可对方却一直拖延,直到周先生再次去公司找他们时,却发现公司人员已警方抓获归案。

2023年2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孙某等25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一案。

胡某,是涉案公司的店长,据他称,公司员工以低息为诱饵拉来客户,在帮助客户从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成功后,将会以取现为由要求客户将贷款打入到公司的账户,随后扣除其大额所谓的管理费用。若是客户不同意,将会降低扣款金额直至双方满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孙某等25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结伙长期骗取他人钱款,其中李某、孙某等7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某等12人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崔某等6人诈骗数额较大,以上2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2023年4月19日,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余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被告人李某等25人承担相应的连带退赔责任。

记者:张航

来源: 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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