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交通运输安全排查方案

交通运输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交通运输安全排查方案

春运已启,春节将至,交通运输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日,江苏省安委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办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广泛接受群众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项的举报,群众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随地拨打12350进行举报,查实后,将对举报人统一奖励。

可以举报哪些事项?

根据三部门通知,此次纳入有奖举报受理范围的共有7大类24项,分别是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港口经营、交通工程建设、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运输领域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群众日常生活中较为关注的违法实施超限运输,擅自从事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班线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等道路运输经营,未经许可擅自涉路施工等事项均被纳入举报奖励范围,让交通运输安全置于企业群众监督之下,安全监督机制更亲民,群众更有参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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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如何举报?

群众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随地拨打12350进行举报,由当地12350专席统一接听登记,如涉及省级或跨市域交通运输安全事项,可通过当地12350转接省级平台专席接听登记。群众通过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信箱、信件及相关投诉受理渠道举报的,也将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奖举报范围。

如何核实和奖励?

对12350有奖举报热线收到的交通运输安全举报事项,将统一由12345平台,形成标准诉求表单,分派至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核查省本级业务范围内以及社会关注度高、跨设区市的举报事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核查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同级安委办交办的本辖区举报事项。

省、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收到待核查举报事项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由相关核查单位(部门)督促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和限期整改。省、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形成书面核查报告,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同级12345平台提交核查报告和奖励意见,告知举报人办理进度。

举报奖励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安办〔2020〕22号)规定,由省、市安委办统一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评估、领奖通知、奖励发放等工作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对因举报行为避免了特别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经相关程序研究批准,奖励金额上限可以达到50万元。

12350和12345热线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杨尔希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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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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