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拟聘人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蓬安县委办公室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蓬安县委蓬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的通知》(蓬委办〔2015〕19号)和《蓬安县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第三届县委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集体会商等程序,拟聘唐治民等人为第三届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唐治民 四川超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毅 四川匀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饶 强 四川匀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唐 军 四川展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强春燕 四川川乾律师事务所律师
苟 渊 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 云 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青松 四川惠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蒲爱华 四川锐思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 咏 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岳建民 四川明炬(南充)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示期为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可向蓬安县司法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17-8622332
通信地址:蓬安县相如镇民安巷9号
蓬安县司法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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