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凌晨,
广东省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
抓获一名涉黄人员。
令办案民警大跌眼镜的是,
这位有着一头齐肩秀发、
身着白色连衣裙的“失足妇女”,
竟然是一名男子!

案件回顾:
7月22日凌晨1时,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在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时,在中山公园附近巷口抓获涉嫌招嫖卖淫的违法人员林某某(男,39岁)。


经查,违法人员林某某来自广西,今年39岁。当晚在阳江市区中山公园附近站街招嫖,并在附近出租屋内进行卖淫行为3次。
经深挖,
林某某在外地
也曾从事过该“行业”。
来到阳江后,
林某某为了赚快钱,
于是购置了假发、裙子等
装扮成女性
“重操旧业”站街揽客。
只是没想到阳江清查打击力度那么大,
“出摊”当晚就被逮个正着。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人员林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二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合:阳江公安、阳江日报、新快报
来源: 广州反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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