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为了提高打井质量,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关系,达到互、惠、利之目的,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本合同总工期为天(自开工之日起计算),自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4.工程内容:在甲方指定位置打水井口(井管要求:井管采用预应力水泥加筋管);
5.工程范围:钻孔、井管安装,固井、泵体安装、抽水、水量、水温检测 ;

二、双方负责事项
甲方
1、甲方负责办理打井有关手续,提供施电、水、住宿、平整的施工作业地面和安排泥浆处,施工期间在所在地出现一切干预由甲方负责。
2、负责现场井位的确定。
3、协助乙方做好施工场地的物资保管和安全保卫工作。
4、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付工程价款和有关费用。
乙方
1、 根据甲方要求提出打井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 保证按合同技术要求的条款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监督。
3、 施工期间,出现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指乙方工作人员)。
4、 按时开工,按时竣工并交付甲方验收。
5、 乙方保证施工质量,一年以内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遇自然灾害及人为使用不当造成机井损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本工程工程款总计元,进场后付材料费元,余款元,余款一次性结清,本合同不含发票;
2、井深度逐步设定为米,每米单价元;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1、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受法律保护,如一方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按成井价格30%);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个别条款确需变更的,双方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委托方:承揽方:
委托方代表:承揽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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