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3·15”十大案例公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即将来临

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

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随“大布”一起去看看吧

01

大连桃源小宋水产经营店

欺诈骗取消费者价款

2021年1月20日,消费者在大连桃源小宋水产摊位购买帝王蟹等5种海鲜产品,付款18600元。当天消费者发现海鲜实际重量与购买时不符,找到商家要求重新称重,并将此事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海鲜产品中有4种存在缺斤短两情况。商家将18600元海鲜货款全部退还消费者。

1月23日至2月8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小宋水产进行立案调查,经查:

1.消费者购买的海鲜货款为14754元,实际收款为18600元,欺诈金额3846元;

2.店内使用不合格电子计价秤3台;

3.商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等内容,未保存相关凭证。

处理结果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小宋水产经营店如下行政处罚:

1.吊销营业执照;

2.没收不合格电子计价秤3台;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735元;

4.处罚款人民币49355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4090元。

因该商家违法行为恶劣,故在处罚决定中对骗取消费者价款的行为采取了顶格处罚,即处以违法所得10倍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02

某药房销售未明码标价口罩

2020年1月,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某药房销售未明码标价口罩。

经查,该药房于2020年1月初通过公司配送之外的渠道,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进价3.5元/袋,采购无纺布型口罩,进价8元/盒,不能提供进货票据。之后按照一次性医用口罩5元/袋、无纺布型口罩10元/盒价格对外出售,但未做到明码标价出售。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元,并处以2000元整的罚款。

03

某公司未保证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真实

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某公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不真实。

经查,当事人违法行为性质为:未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5707.7元,罚款199000元的行政处罚。

04

某传媒有限公司发布

违法医疗广告

2021年1月,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转办函,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某传媒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12月共三次在大连市某平面媒体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其发布的“中医自愈骨术不手术、不开刀腰间盘突出”等广告,均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发布医疗广告;广告内容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

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2.没收广告费用3900元,并处广告费用一倍罚款。

05

某食品公司采购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旦木

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抽检中发现,某食品公司销售的巴旦木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公司是分装企业,生产过程中无添加,是采购原料所致。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相关规定,对该食品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211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06

某涂料商行销售不合格内墙水漆

2020年3月,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组织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抽检中发现,位于某建材市场的涂料商行销售的内墙水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属不合格产品。

处理结果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将不合格产品下架返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该经营者处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罚款4185元。

07

某母婴生活馆销售

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

2020年7月,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接到投诉,某母婴生活馆销售的酸奶,没有中文标识,喝完之后出现腹泻现象。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该母婴生活馆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有4盒酸奶无中文标签,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食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对4盒无中文标签的酸奶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该母婴生活馆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警告;

3.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

4.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600元。

08

某化妆品经营店销售

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

2021年1月,消费者微信举报大连市某商厦化妆品经营店销售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执法人员随后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经查,该化妆品经营店摆放销售的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经营者无法提供产品相关的注册、备案材料,产品涉嫌未经注册、备案,执法人员当场对店铺经营的所有无中文标签化妆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处理结果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251款759盒(瓶),并处罚款322922元的行政处罚。

09

某配件商行销售侵权商品

2020年6月,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根据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某知识产权事务所提起的请求书,对某零配件商行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存有请求书上所述的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共计17个品种192箱(桶),经投诉人的鉴定,该批商品不符合产品正品特征,其中某产品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涉案商品予以扣押。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违法行为;

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192箱(桶);

3.罚款2万元。

10

某玉器店非法收购、销售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2021年1月,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大连市森林公安局移交函,移交函显示:大连市某玉器店在经营期间,违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象牙制品,检察机关对当事人违法事实予以认定,但因当事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不需要判处刑罚等情形,建议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

该玉器店购买、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象牙制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象牙平安扣等象牙制品;

2.处象牙制品价值两倍罚款4175元的行政处罚。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的同时

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还通报了

大连市2020年度消费投诉热点

快来看看

有你遇过的“坑”吗?

2020年度投诉量排行前十位的

商品和服务情况

1.中介服务2482件;

2.网络交易2258件;

3.汽车产品1813件;

4.服装鞋帽1709件;

5.餐饮服务1647件;

6.住宿服务1102件;

7.售后服务977件;

8.家具用品949件;

9.装修建材771件;

10.家用电器671件。

投诉量排行前十位的

商品和服务涉及的主要问题

01

中介服务

中介机构隐瞒实际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不履行合同约定等。

02

网络交易

商品实物或服务内容与网络宣传不相符、出现问题退换难、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敛财等。

03

汽车产品

主要部件性能故障、不履行“三包”承诺、强制搭售保险或装修等。

04

服装鞋帽

服装褪色、缩水、变形、纤维含量与标识不符,鞋类商品剥离强度不达标、开胶、断底、掉跟,商家不履行三包规定等。

05

餐饮服务

违规收取餐具费、菜品份量不足、饭店单方面对优惠券设置使用条件等。

06

住宿服务

环境卫生差、住宿条件达不到宣传标准、押金未及时退还等。

07

售后服务

故障检测维修不及时、零配件供应不足、服务收费存在异议等。

08

家具用品

质量不过关、商家倒闭售后维修难等。

09

装修建材

装修材料质量差,销售者不按约定履行付货、安装以及售后维修合同等。

10

家用电器

质量不过关、维修周期长、配件缺乏、不开具检测报告等。

来源: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资料: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大连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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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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