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杨金柱先生二三事之逼捐

知道杨金柱先生,是在李庄案时,他千里奔向重庆,公开向薄王呛声。之后小河案达到高潮。2017年杭州保姆纵火案,我发现不一样的杨金柱。于是写了两篇公众号批评他。之后知道杨金柱因为“十八操”被吊证,再后来发现他每每自称杨氏门下刑辩五虎上将,与某滩刑辩大咖互相自诉,与毒狼互相自诉,每每都是烂尾。这里谈谈与杨金柱先生之间最近在微信群里斗嘴的二三事。

逼捐1000万,是以怨报德,还是涉嫌犯罪?

2023年3月17日上午7时14份,杨金柱在群里发布公告,要在上午10时语音胡侃30分钟,标题是关于编辑出版《一诚长老大全集》公开向“著名前律师逼捐1000万元人民币的六点说明。

我问了一句:这个跟强奸有区别吗?你不愿意,我也要和你发生关系,这算不算强奸?你杨金柱哪来权利逼捐李庄。即便是红十字会也没有理由逼老百姓捐款捐物。逼捐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哪有捐款捐物用逼的?

杨金柱说,李庄是将自己引荐给一诚长老的,拜在纯一法师门下,对自己加入佛门有恩。然后说自己是《一诚长老大全集》这本书的执行主编之一。我再次质疑,这本书的执行主编不止杨金柱一人,而且杨金柱并未获得其他执行主编的授权,为什么要逼捐自己佛门引路人李庄?我说,佛门弟子赢得秉持佛门五戒“戒妄语”,十善中的不恶口,不铿贪、不妄言。但杨金柱身为居士,都没有遵守,是不是伪居士?

杨金柱说,执行主编有三人,悟圣法师,悟凡法师,还有真金居士。杨金柱排名执行主编之三,不影响全面负责编辑出版工作。

我说,我十分尊重为刑事律师维权的杨金刀,但对杨居士的行为很不屑。

杨金柱要我指出杨金柱的哪些行为让我很不屑。

我说,逼捐,妄语。我说,逼捐1000万元用于编写全集,这些钱有预算吗?

杨金柱说,有没有预算,跟你啥事,和你有一分钱关系吗?

我说,发10块钱100包红包的人,逼捐1000万元,假如这个是佛门弟子的做派,我真的很不屑。

中午休息后,我看到群里杨金柱的的语音胡侃,我又回了一小段话:第一、李庄把你引进佛门,是你进佛门的恩人。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杨居士的做法是,恩将仇报,逼自己的恩人捐款1000万,不是1000元。人家是以德报怨,你做的是以怨报德吧,第二,既然你们有好几名主编,如何募捐,也应当几个人协商,而不是你杨居士自作主张,为所欲为。既不尊敬长辈和同门,也不符合佛门做法。第三,编辑这一本书需要花多少钱?李庄1000万,你多少,其他10个编辑多少,一共需要多少钱,这些钱用于你杨居士来挥霍,还是用于编辑?第四,你口口声声编辑大全集,这个大全集是什么内容的,用真金做的,还是交给出版社纸质版的。需要多册,每册多少钱,一共多少钱?这本书到底是真金做的

结果发出去之后,便被杨金柱给踢出群聊。

过后,通过网上搜索,发现杨金柱有一份《声明》,宣称“一诚长老大全集编辑部”为长沙杨金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内设机构,我公司对该编辑部的民事活动承担法律责任。该编辑部不设立账户,辩护出版发行《一诚长老大全集》的相应款项均汇入我公司账户。然后,挖掘,发现“长沙杨金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是认缴的,不是实缴的,是“湖南杨金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的,而湖南杨金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也是认缴的,不是实缴的。查找一下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国家宗教事件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起设立的慈善组织在互联网上开展慈善募捐,应当符合《慈善法》的相关规定。

杨金柱的逼捐行为,涉嫌违反上述的国务院五部门的规定,而且,将逼捐款项存入其个人开办的公司账户,其行为很有可能涉嫌犯罪。比如,虚构以“编辑一诚长老大全集”为由,逼捐1000万元,甚至更多,却只花了其中一小部分,将大部分占为己有。则涉嫌诈骗罪。比如,虽然将逼捐的款项用于编辑一诚长老大全集,却将该款项挪为他用,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

杨金柱先生当年千里奔赴重庆,在小河案,雷洋案等敏感案件中发声,虽然自己也赢得极大的名声,但确实为刑事律师争取到了很多诉讼权利。这是值得我尊重的。但是,在他皈依佛门之后,我却只再也看不到他的这些堂吉柯德大展风车的风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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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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