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律师,我等普通人望尘莫及,说句不好听的,我们律师主任连他头发丝儿都比不上。
众所周知,律师行业二八定律,这个说法不准确,律师行业其实是0.01%和剩下的99.99%,罗翔老师这种,属于99.99%里最顶尖的。
0.01%的,一审案件省高院起步,低于这个水平不接,掉价,如果不是因为最高法一审案件太少,他们都不想接省高院一审的案子。
罗翔老师这种呢,一审案件市中院起步,还得是那种符合重大、疑难、复杂的情况的,日常业务大部分是省高院打交道,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案子他几乎不会看,除非案子一审二审再审审判监督程序都走遍了,然后送到了他手里,或者案子是他亲戚朋友的。

事实是,原告律师慷慨陈词的时候,往往就有一个问题,证据呢?
结案的时候,法官陈词,由于原告证据不足,所以诉求不予支持。
律师的专不专业,不在于是不是口才好,和会背法条,在于如何正确利用法律规则。
好多官司的成败不在于水平,而在于“县官不如现管”。
再厉害的人也怕碰上“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比方说,你去公安局报案,觉得这涉嫌刑事犯罪。那要是接待的警官偏不这么认为怎么办?人家就认为“系民事,经济纠纷”,咋搞?你尽管表达自己的观点,反正说再多,对方仍然可以一边听得如痴如醉,一边“那是你这样认为,我不赞同”。别说你是罗翔,你就是罗成又怎样?还能一花枪挑死对方不成?案子该人家拍板,你又不能代替办案。
那反过来呢?假设对方警官还没毕业的时候,上罗翔的课。他反着答会如何?那罗翔也可以说“你当然有权坚持自己的答案,反正我就认为你是错的,不给分不就完了”。你看最后谁先服软?
我觉得罗翔老师的厉害之处在于他的影响力,并不在于他的刑法水平。
提到风靡B站的法律讲师罗翔,很多人更愿意将他称之为“段子手”。

枯燥繁琐的法律条文到了罗翔这里,则变得生动又“鬼畜”。一个个生动又离谱的法律案例,让非法律专业的人都看得津津有味。
“张三去piao娼,结果完事以后张三不给钱。请问张三构不构成piao娼罪?”
“还是张三去piao娼,对方要3000元,张三给了她5000元。
结束后对方一看气坏了,5000元人冥币!请问这个案件构不构成假币罪,构不构成强jian罪?”
在罗翔的课堂中,“法外狂徒”张三是他的“常客”。
不拘一格的讲课风格,吸引的不仅仅是法律系学生,就连学会计的、外语的、艺术的人也来凑热闹。
而罗翔也成为B站建站以来,三个月内涨粉最快的up主。
然而,就当罗翔迅速走红、成为法律界“郭德纲”时,一条看似平常的微博发言,却将他拉下神坛,还将他逼至退出微博。
“中国人喜欢创造神,也喜欢毁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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