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律师需要专业团队?日本专家给出答案,原因让人震惊

为什么律师需要专业团队?日本专家给出答案,原因让人震惊

刑辩专业化的团队建设

刑辩专业化的团队建设

在完成了个人的刑辩专业化选择之后, 接下来就是思考是否需要专业团队、如何建设专业团队的问题了。

首先是在理念上, 需要厘清刑辩的个人品牌和团队品牌之间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 有不少律师认为, 刑辩就是个体性业务, 个人的品牌发展可以决定一切。毫无疑问, 这种观点有着很大的合理性, 如果放到中国恢复律师制度的前三十年, 其正确性更加显著。即便放到今天的环境里, 一个有能力的律师, 也可以处理不少案件, 比如部分传统型暴力犯罪、财产犯罪、职务犯罪和其他类型的个人犯罪等。但刑事辩护就是完全的个人型业务、个人品牌第一的观点, 放在新时代的背景下, 又有失全面性和客观性。

一是不太容易形成续航能力, 业务瓶颈可能随时出现。个人型业务律师大多有其个人魅力, 其他学徒型、助理型律师跟着做业务, 而一旦律师本人出现问题, 无论是身体健康方面的, 还是声誉方面的, 业务就面临断档。二是案源类型单一, 优质案源少。个人色彩过于浓重, 必然带来相应的社会认知局限, 包括专业特长限制和跨专业的缺失、优秀团队成员数量的缺失, 等等。三是案件辩护效果可能欠佳。团队主要依靠个人品牌支撑, 在人员数量和执业水平、经验上都受到限制, 也缺少跨专业合作, 对一些经济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难以对付, 即使是传统型的涉众案件, 也因团队人数少而影响案件辩护质量。

树立团队品牌意识, 建立一个全面、成熟的刑辩团队, 在许多重大、复杂刑事案件中上述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一方面, 团队精英律师多, 各自能力强, 均可独立接案, 形成长期的群体效应。另一方面, 团队通过吸纳不同专业特长的律师, 实现精细化分工和优势互补。精通职务犯罪辩护、税务犯罪辩护、金融犯罪辩护、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的律师汇聚一堂, 擅长客户沟通、文字工作、出庭辩护的律师也各司其职。

一旦有了这种想法, 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刑辩团队, 吸纳不同领域的人才, 并在一些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中展示出了独特的优势。例如, 在黑社会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中, 因为被告人数众多、涉及犯罪类型广、案卷海量、背景错综复杂, 就尤其需要发挥优秀刑辩团队协同作战的集体力量。

以我带领团队办理的青海省海西州和山西省临汾市两起涉黑案件为例。接受委托后, 我都是即刻联络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团队成员, 及时组建一支覆盖刑事、税务、民事、行政等专业, 由资深合伙人和骨干青年律师组成的“梦之队”。在办案过程中, 由我作为总协调, 统筹刑辩、税务、民事、行政等团队, 制订整体辩护策略和工作方针, 确保各律师步调一致、互相配合。在全员阅卷、各自负责的基础上, 团队成员在整体工作中发挥专长。擅长文字工作的, 写下分析透彻、入情入理的法律文书; 擅长沟通表达的, 多次与办案部门、投诉部门沟通反映; 擅长金融税务的, 与会计师团队反复就涉税部分整理、分析; 擅长公司治理的, 及时协助委托人和主管部门处理涉案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危机和法律纠纷; 等等。

这种团队配置, 收获了良好的效果。青海案件的涉案企业在所有法人代表和高管都被羁押的情况下, 通过律师在市场监管部门、银行等的协调、维权, 以及参与税务复议和行政诉讼、债权债务民事诉讼等多层次努力下, 维持了基本经营, 稳定了当地民生市场,并减少了逃税等罪名, 这些都在涉黑案件辩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临汾案中, 在我们接受委托伊始, 当地办案机关就着手托管涉案企业, 我们立即启动行政诉讼, 同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这一违法行为, 成功阻止了市值几十亿元的企业被违法托管。在辩护过程中,刑辩团队和税务团队、各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形成了纵向和横向的双维度配合, 使辩护呈现了最优化效果。如此的专业化团队建设, 势必成为未来刑事业务发展的趋势。

除了个案组建临时团队, 更重要的是结构性团队建设。 2006年我在DC总部牵头成立刑事业务部之后, 首先是着力打造部门内部的文化和制度, 形成团结、凝聚、创新的氛围, 特别强调部门“大团队”意识, 防止出现三两人的小团队, 营造合作共赢机制;并在吸收人才上严格把关, 按照人才阶梯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建造团队组织, 由高级合伙人带头进行培训、宣传和带领年轻人办案, 其他合伙人跟随, 逐渐形成高—中—初人才架构。团队屡获总部表彰, 知名度逐年递增, 公共案源越来越多。

之后, 由总部刑事业务部牵头, 开始在全国推广这一团队模式, 倡议并帮扶各分所纷纷设立刑事部, 并在几十家刑事部基础上联合成立全国性跨区域的刑事专业委员会, 统筹开展更大规模的团队专业化建设, 打造团队品牌。多年来, 通过集中培训、资源共享、合作共建、联合办案、集中统一市场营销等工作, 刑委会在人才结构、渠道共享、知名度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尤其是许多知名刑辩律师陆续加盟, 将个人品牌奉献于刑委会的团队品牌, 更是加上了刑委会的独特文化和社会认可度, 使得公共案源、优质案源与日俱增, 带动了各地青年律师的专业化和业务量, 促进了各地律师的合作联动, 成为全国性大规模专业化团队建设的成功实例。各大兄弟律所给予肯定并予以借鉴, 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刑辩个人品牌更为重要的传统认识。

与大所中的刑辩团队相呼应, 近年来涌现出一大批只做刑辩业务的专业律所。这些律所一方面不强调个人威权, 全力进行扁平化建设, 在律师规模和分所数量上不断扩大; 另一方面, 着力进行律所品牌建设和团队建设, 通过开展内部培训、对外论坛等方式, 提高律师技艺水平, 扩大知名度。它们培养了越来越多的刑辩骨干人才, 逐渐形成团队品牌效应。

总结起来, 也许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刑辩中的个人品牌是重要的, 但不是万能的, 如果能把个人能力融入团队之中, 带动团队品牌建设, 一方面培养具有可持续力的青年律师, 形成人才阶梯, 另一方面调动所有成员的积极性和专业互助力, 必将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务, 对己对人都将产生更加完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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