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吞下“非诚”苦果 被判决停止商标侵权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话题不断。而在2013年却被80后小伙金阿欢状告其“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截至目前,江苏卫视仍未就此事给予回复。不过,法律界人士分析,江苏卫视已经彻底丧失了从法律层面绝地反击的可能性,目前只有两条出路——要么改名,要么花钱买商标。

事件:终审判决江苏卫视败诉

2009年2月16日,温州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他获得了“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并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婚姻介绍所。一年之后,江苏卫视的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2012年,金阿欢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称对方侵犯了他的商标。当时,电视台方面辩称:“‘非诚勿扰’栏目,其性质属于电视文娱节目,商标也应该在电视文娱节目类别中,而早在电影《非诚勿扰》播出时,华谊兄弟公司就已经注册了电视文娱类别的‘非诚勿扰’商标。”同时,江苏卫视也提到,“非诚勿扰的LOGO跟金阿欢的注册商标明显不同”。引发一段媒体跟进后,金阿欢撤回起诉,转向深圳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苏卫视电视节目的名称《非诚勿扰》与金阿欢的文字商标“非诚勿扰”相同,江苏卫视使用《非诚勿扰》为商标性使用。但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是一档电视节目,其与金阿欢的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不同。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据此,法院驳回了金阿欢的起诉。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8-09 10:54
下一篇 2023-08-09 10:5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