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汇祥律所三位律师晋升股权高级合伙人

热烈祝贺!汇祥律所三位律师晋升股权高级合伙人

2023年2月4日,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工作部署大会在汇祥律所北京厅顺利举行。汇祥律所创始合伙人、主任、管委会主任李超峰博士出席会议,并与汇祥律所监事会副主任、刑委会主任王亚伟,管委会委员、汇祥刑辩研究院院长齐晓伶,监事会委员、刑委会副主任隗卓然签署《股权高级合伙人协议》。

热烈祝贺!汇祥律所三位律师晋升股权高级合伙人

▲李超峰主任与王亚伟律师签订股权高级合伙人协议

会议上,李超峰主任代表汇祥律所对三位律师表示了祝贺,并希望其作为股权高级合伙人能够以此为动力,立足平台,锐意进取,共同为“建设全球百强律所”的美好愿景贡献智慧与力量。

热烈祝贺!汇祥律所三位律师晋升股权高级合伙人

▲李超峰主任与齐晓伶律师签订股权高级合伙人协议

同时,三位律师也纷纷表示,晋升股权高级合伙人是其法律事业的新阶段,今后将继续发扬汇祥“诚信、创新、卓越”的蓬勃姿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化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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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峰主任与隗卓然律师签订股权高级合伙人协议

新晋股权合伙人作为汇祥律所战略发展的中流砥柱,加快汇祥在相关法律服务领域向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为汇祥律所的进一步发展增添了坚实力量。

汇祥律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不断加强专业人才梯队的建设和培养,为所内律师搭建共建、共治、共赢的发展平台。汇祥律所合伙人晋升机制充分体现了事务所在人才培养及律所管理方面的专业水平。

未来,汇祥律所将继续培养、吸收优秀青年律师加入合伙人队伍,进一步发挥合伙人的核心带领作用,依托办案、学术、公益、培训多维一体的发展格局,努力打造一支有品位、有素质、有产品、有资源、有业绩、有担当、有情怀、年轻化的合伙人队伍,让更多优秀青年律师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汇祥律所未来发展计划,用实际行动为律所、行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律师介绍

热烈祝贺!汇祥律所三位律师晋升股权高级合伙人

王亚伟律师

王亚伟,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监事会副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

典型案例:

1.艾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赌博案,审查起诉阶段减少四起犯罪事实;

2.某省级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委会委员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审查起诉阶段去掉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罪名,减少一起受贿事实,另有一起受贿事实降低数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降低数额;

3.某虚拟币交易场所副总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在审查批捕阶段,取保候审;

4.某中介煽动学区房家长滋事涉嫌寻衅滋事案,提出无罪辩护,在审查批捕阶段当事人被取保候审;

5.山东省某市城建局长贪污、受贿案,对贪污罪提出无罪辩护,最终法院对贪污罪名未予认定;

6.阳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提出无罪辩护,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7.王某诈骗案,提出无罪辩护,在审查批捕阶段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未移送审查起诉;

8.庞某某诈骗案,提出无罪辩护,在审查批捕阶段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未移送审查起诉;

9.杨某某盗窃案,通过调查取证推翻原有鉴定意见,公安机关重新鉴定后,量刑档由十年以上减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业著作:

1.参编《21世纪中国法学理论、实务探索与研究》,被最高人民法院收藏,颁发《最高人民法院藏书证》;

2.参编《犯罪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专业文章:

1.《诉讼诈骗行为探析》获法院征文三等奖;

2.《试论青少犯前科消灭制度》获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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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晓伶律师

齐晓伶律师,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刑辩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合规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外兼职硕士生法律实务导师、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会员,发表过五篇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文章及十几篇专业核心期刊文章,发表多篇公众号文章,参与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刑法案例分析(总则)》、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刑法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等专业著作;发表于2021年1月29日《中国禁毒报》上的文章《社区康复向强制隔离戒毒转移处遇的难点及对策》被“学习强国”转载 。办理过一系列重大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网络犯罪刑事案件。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业务、刑事控告业务、刑事合规业务

典型案例:

1.福建某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非法经营案;

2.北京某集团董事长赵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3.信和集团金信网前首席运营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4.香港某集团董事长李某合同诈骗案;

5.上海某著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某侵犯著作权案(不起诉);

6.北京某互联网巨头公司员工损害商业信誉案(不起诉);

7.江西某网络科技公司卢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不起诉);

8.杭州某比特币交易所技术总监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撤销案件);

9.龙江银行董事长杨某受贿案;

10.保定市某县环保局局长冯某受贿、玩忽职守案(发回重审);

11.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总经理助理陈某受贿案;

12.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重大涉黑案;

13.营口某集团保安队长姜某重大涉黑案;

14.兰州某投资担保公司财务总监王某重大涉黑案;

15.唐山市某县级市常务副市长马某受贿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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隗卓然律师

隗卓然律师曾任职于某直辖市公安局,从警十年,涉及刑侦、经侦、情报、法制等多部门,参与办理了大量重大刑事、经济类案件,并多次立功受奖。从事专职律师后,代理过如下案件(部分):

一、刑事辩护

1. 辽宁省锦州市“娄河特大黑社会团伙”,代理该涉黑团伙一号被告娄某;

2. 云南省保山市原副市长耿某贪污、滥用职权案;

3. 山西省吕梁市,特大境外网络开设赌场案,经有效辩护,重罪(开设赌场罪)变更为(帮信罪);

4.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案,经有效辩护,在两罪前提下,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5. 湖北省咸宁市,李某某团伙合同诈骗案,犯罪金额一亿余元,经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最低量刑(十年)。

二、不起诉或不批捕案件

1. 某地产公司高管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2. 某国企高管周某(副局)涉嫌寻衅滋事案,成功不起诉;

3. 某上市公司高管晋某涉嫌非法挪用资金,成功不起诉;

4. 郭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检察院追诉后,成功不批捕并取保候审;

5. 田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成功不批捕并取保候审。

三、控告类案件

1. 某互联网巨头,因其员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帮助该公司在上海成功控告立案;

2. 某互联网公司,因其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帮助该公司在福建成功控告立案:

3. 某地产上市公司,因其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帮助该公司在南京成功控告立案;

4. 某游戏上市公司,因其员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帮助该公司在北京成功控告立案;

5. 某港股上市公司,因其被竞争对手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商业信誉受到损坏,帮助该公司在北京以被损害商业信誉罪成功控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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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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