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看石检 | 全文】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两会看石检 | 全文】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两会看石检 | 全文】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图 | 石景山融媒体

2021年12月16日,石景山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京文在石景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报告过去五年石景山检察院工作情况及2022年的工作思路。

以下是正文内容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打造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紧紧围绕中央工作部署,强化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

坚持政治建设统领

充分发挥思想要素在检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固本清源。五年来,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狠抓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确保检察发展的正确方向。注重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支部书记述职等制度,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突出党建引领作用。聚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挖党史、检察史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宝贵精神财富,以“云共建”交流活动为重点扎实推动“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创新,以院史文化展厅为阵地,打造特色检察文化品牌,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注重先进典型引领,开展身边榜样宣讲,营造崇尚英模、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坚持领导班子带头

细化党组班子、“一把手”、其他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清单,推动管党治检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共召开党组会119次,研究“三重一大”议题350余项。认真接受政治巡视,对巡视发现的16项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就司法体制改革、侦查监督工作、公益诉讼工作、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等情况向区委、市院请示报告60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联系基层等工作要求,严格组织生活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较好地发挥了“头雁”效应。

坚持作风纪律从严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院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先后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实施办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司法行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等制度,不断健全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围绕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4次修订完善《检察官职位说明书》和《检察官权限清单》,深入开展公诉人出庭、“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专项督察,实行“月督察、季通报”,制发《督察通报》19期。高标准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后开展专项警示教育3次,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接续讲党课32次,全员覆盖开展谈心谈话258人次,切实铸牢忠诚根基,汇聚行动自觉。精准施策整治6大顽瘴痼疾,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1个,推动治建并举、常治长效。

二、全面履行司法办案职能,助力平安石景山建设

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社会、法治社会建设,自觉在提升区域治理效能中担当作为。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158件,办结6035件。其中办结审查逮捕案件1863件2395人、审查起诉案件2276件2696人。

坚决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517件522人,办理了一批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影响经济社会秩序犯罪。办理涉经济犯罪143件201人。牵头制定《石景山区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指引》,推动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办理标准化。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依法办理涉恶案件3件23人。成立专案组、与公安机关建立会商研究机制,对近三年刑事案件进行排查,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4件;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

监检互相配合,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0人,决定逮捕10人,提起公诉12人。依法审查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 案件线索,起诉了北京市首例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率先会签《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20年办理的王某某贪污受贿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

履行公益诉讼检察新职能

五年间共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2件,立案7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42件。聚焦督促“限塑令”有效落实,提起北京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实现最高检关于试点期间全面“破冰”的目标;聚焦废机油导致土壤污染事件,提起北京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得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点赞;聚焦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就一起8人盗掘古墓葬案件提起北京市首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内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区人大建立联动监督工作机制,与区纪委监委形成协作配合共识,并与多家行政机关搭建沟通协作平台,不断建立完善“检察+”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办理各类涉未刑事案件98件119人。着力打造精品案件,办理的盖某某、臧某某夫妇虐待亲生女儿致死案,被北京市检察院评选为未检精品案例;刘某某虐待被看护人案被评为“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求,有序推进预防性侵害的“向阳花”保护计划,编写“向阳花”儿童保护手册及青少年保护手册。编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白皮书》,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向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治理方向转变。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品牌,建成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中心,线上共接待参观277万人次,线下接待全国各地团体参观82批次3000余人次。在全区中小学聘请“小小法治讲解员”,增强普法宣传渗透力。积极推动涉未成年人利益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开展校园周边烟草销售专项监督活动。区检察院未检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等荣誉。

三、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完善检察监督工作布局,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

受理各类刑事监督案件401件。在城区院率先开展同步审查提请逮捕案件1350余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4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后立案的行刑衔接案件23件。编发《侦查活动手册》被《检察日报》报道。完善区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分别会签食药、环保等重点领域工作纪要,配合行政执法权下沉街道,率先共同编写《街道办事处行刑衔接指引手册》,构建行刑衔接工作体系。依托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各办案队所

加强刑事申诉、刑事执行监督

开展裁判文书同步审查,及时通报刑事审判程序、法律适用等不规范问题。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初步探索出“调查核实+精准对接+请示指导+集体讨论+释法说理”五步司法救助案件工作法。驻石景山区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全面排查整顿。办理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34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份,建议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罪犯4人。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焦某某收监执行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监外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

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17件,提出检察建议41件,采纳率100%。依法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加大依职权监督力度,持续开展虚假诉讼、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保全裁定超期限、超审限审理等提出类案检察建议3份1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类案检察建议3份18件。2021年,主动履职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1件,占全年受案总数的93.8%。办理的案件获得北京市民事诉讼监督优秀文书、优秀案件等荣誉。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

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0件。加大依职权监督力度,持续开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行政审判中送达超期、未向当事人出具证据收据以及司法文书引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和行政执行中责令报告财产、暂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不当以及送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2021年,主动履职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件,占全年受案总数的93.3%。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提升检察履职绩效水平

坚持深化检察改革

着眼创一流谋发展,积极稳妥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捕诉一体化改革和检察供给侧改革。经过三次调整合并,内设机构从改革前24个减少为10个,实现机构精简。与区纪委密切配合,实现人员有序转隶、工作顺畅衔接。坚持检力资源向一线业务部门倾斜,入额检察官实现有序增补和退出。运行新型办案模式,在“一检一助一书”检察官办案团队基础上,组建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等专业化办案组15个,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及知识产权办公室,全力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8名干警获得全市“十佳”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优化强制措施备案审查,办案效率明显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工作,把深化刑事检察、加强民事检察、拓展行政检察、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作为重中之重,各项检察业务齐头并进。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坚持少捕慎诉,不批准逮捕505件742人,不起诉324件397人。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9年以来,公诉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逐年上升,由2019年的60.8%上升至2021年的89.3%,量刑建议提出率由57.1%上升至95.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占53.4%,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占30.9%,极大提升诉讼效率。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36人依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努力减少审前羁押,促进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

深化检察业务绩效考评

完善检察官办案质效评价体系,从办案数量、质效、社会效果等进行全方位考核,考评结果与检察官考核等次、绩效和晋职晋级挂钩。推进“案-件比”质效评价制度,坚持办案数据、质效指标每月通报制度,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经过程序把控,区检察院刑事检察“案-件比”由1:2.54下降至1:1.12。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等多项数据指标优于全市平均值。

五、坚守检察为民初心,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用心做好民生检察工作

依托12345市民热线加大线索排查调查。针对滴滴出行平台未依规审核司机身份、缺少职业约束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管部门反馈已查处非法网约车845辆,罚款1007.73万元;推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举办了关于“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第一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评定为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以“行刑衔接”工作为切入点,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服务绿色生态建设,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宣传《民法典》,从群众的关注点、身边的典型案例答疑释惑。

倾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补种绿植176株,恢复生态面积1030平方米,清理6000余立方垃圾渣土,推动人大代表提出六年未有结果的建议得到落实;加大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办案力度,督促征收应缴税款及滞纳金430余万元;聚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推动职能部门开展对全区105处不可移动文物加强修缮、安保和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现场制售饮用水安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二次供水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聚焦燃气使用违法行为、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小区内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督促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守护百姓生命健康;着眼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推动八宝山革命公墓问题墓碑得以保护修缮。

助力区域重大工作部署

服务“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办理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类犯罪案件401件525人。运用检察建议、综合通报等方式助推历时八年的违法建设顺利拆除。审查逮捕拆违中的暴力袭警,对煽动闹事、破坏拆违秩序的情况,向城管委等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参与房屋征收工作,多次派出检察官带队亲赴现场,助力司法促签法律服务。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立保障冬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执法单位对侵犯涉奥知识产权犯罪、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移送、监督立案,并跟踪监督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服务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构建以院党组领导、机关党委牵头、支部聚力的三层责任体系,制定《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石景山区创城工作行动方案》,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和城市道路盲道改造,助力友好宜居环境建设。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把握疫情防控大势,履行“四方责任”。积极助力社会防疫,党员干部全部参“战”。立足检察监督职责,成立“涉疫情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组”,从严从快、精准打击涉疫犯罪,办理涉疫案件15件。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法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提起公诉174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0件34人。办理的侵犯科技企业著作权案,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批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落实最高检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三个文件”,制定《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办法》,发挥“四大检察”合力,实现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和主动服务。开设“云检察室”小程序,在工商联成立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工作室,为民营企业家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

发力社会治理创新

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办好群众信访。接待群众来访1500批次2127人次,办理来信767件,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有效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长带案接访,妥善处理集体访等敏感案件。检察听证会公开论证27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化解率100%。细致做好社会风险防范预警。与法制日报等联合举办首届“全国企业刑事风险防范实务操作论坛”,介绍融资、税务刑事风险防范专业问题,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合作,开展反保险欺诈风险防控体系实证研究课题,加强保险行业风险防控。会同商务局、企业等针对商超自助结账引发盗窃频发,共商治理防范,撰写《自助结账台成为商场超市失窃“高发区”》信息提示预警,《检察日报》予以刊载。积极普法贴近百姓需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检察官进企业、进学校等共计163次,受众1.8万余人次,网络受众277万余人,获评北京市“七五”普法先进单位。打造融媒体矩阵讲好检察故事。坚持检察工作、检察文化、检察宣传三位一体,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5000余条,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稿件100余篇。拍摄微视频、微电影近百部,其中9部作品获国家级奖项,15部作品获市级奖项。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127份。在办理首例涉恶案件中,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规范北京市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公平秩序。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某分公司现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规范司法文书邮寄送达程序。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主题宣传周、公众开放日、检察官述职等多项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进行专题反馈。与区人大共同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监督机制,制定了《石景山区人大专门委员会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联动监督若干规定》。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充分了解检察职能;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区律师协会建立刑事、民事诉讼监督线索移送机制。设立全市首个驻法院检察官工作室,用好庭前会议及庭审会商工作机制。与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共同打造“京西法治论坛”品牌,完善律师权益保障制度,实现律师异地阅卷。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法律文书215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318条;及时发布检察动态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

过去的五年极不平凡,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监察体制等一系列改革任务,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影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共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14项,市级表彰奖励8项,获得检察系统内奖励61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体检察人员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结果,更是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需求,我们的检察工作还存在着短板和差距:

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我们的检察理念还需提升,四大检察协调发展还有上升空间。

二是对标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要求,还存着检察工作信息化、评价体系科学化、检察业务专业化不足等问题。

三是检察队伍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还需要“严”字当头,常抓不懈。以上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以切实可行的举措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的整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想、强基导向,立足“十四五”规划和区域发展远景目标要求推进检察工作,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石景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01、强化政治建设统领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检察工作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的辩证关系,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让“更强党建”统领检察工作“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富实效”的发展,以检察党建成效审视检察业务实效,以检察业务实效检验检察党建自觉。

02、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紧扣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重大举措,找准切入点、结合点,促进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紧贴区域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增强检察职能体系与首都、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的适配性。更加关注“需求侧”,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继续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接诉即办、“一号检察建议”等涉及民生检察工作,助力我区“四个服务”水平提升。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金融领域犯罪。全力做好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法治保障,创新国有财产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法律保障新路径,突出办理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等法定领域公益案件,积极稳妥探索等外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治阳光,助力实现生态复兴。

03、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深化“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以首善标准推动“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发展。坚持质量效能并重,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对照数量、结构、质效绩效指标,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案件质效和人员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助力城市治理能力提升。

04、促进自身高质量发展

对标基层检察院建设重点任务,围绕“政治筑院、理念建院、制度护院、发展兴院、人才强院、文化育院”的工作发展目标,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推进党建工作互联互动,为石景山区建设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区贡献力量,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

新的目标,新的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的全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下,认真落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助力石景山“三区建设”,为全力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奋力谱写首都城市西大门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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