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家庭暴力可否要求赔偿 婚姻家庭法家庭暴力

案例简介

  邸某与丈夫刘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不到半年的时间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初期感情尚可,结婚不久邸某与丈夫多次发生争吵,并多次被丈夫打。此时,如果邸某想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律师说法

  辽宁锦逸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欣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实施家庭暴力未构成轻微伤的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轻微伤的,适用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轻伤、重伤或造成死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的身体,使受害者在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尽量做到及时取证,保护自身安全。家是避风的港湾,不要伤害、不要暴力,收起“拳头”,善待家人。

    杨帆 首席记者杨洋

来源:锦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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