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镇街开展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化州)

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公告》(粤府函﹝2020﹞84号),依法明确将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

为提高各镇(街道)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6月29日,茂名市(化州市)镇街开展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在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举行。

茂名市镇街开展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化州)

(茂名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李辉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开班动员讲话)

茂名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李辉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庞宝生出席开班仪式,市各镇(街道)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各镇(街道)农办、村建办、自然资源所的负责人和在编在职的行政执法人员,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的相关业务骨干,共22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茂名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冯文波讲解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长梁水珍讲解《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政策》,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瑞玉讲解《”两违”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以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为例》。此外,还讲解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强制法》、《广东省行政检查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公告》等法律和政策文件。

茂名市镇街开展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化州)

冯文波副科长讲解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茂名市镇街开展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化州)

梁水珍科长讲解《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政策》

茂名市镇街开展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化州)

刘瑞玉律师讲解《”两违”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以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为例》

通过培训提高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执法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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